家住上海浦东的丁先生一家,在一套老公房内安稳居住三十余年,不曾想到,这套长期居住的住所,早在 26 年前产权就变更到一名素不相识人员的名下,一家人对此完全不知情。
事情始于 1995 年,丁先生家中因老房动迁,被安置到浦东这套公有租赁住房。老式公房租赁卡上,承租人登记为丁先生的奶奶。三十多年来,一家人在此生活起居,这套住房是全家人稳定的居住依靠。
转折发生在 2026 年。丁先生的父亲离世,在办理家属户口迁回、承租人变更相关手续的时候,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了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这套房屋早在 2000 年就完成产权改制,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岳女士,房屋已经属于私人产权房。
自家世代居住的公房,莫名变成他人名下房产。为厘清事实,丁先生委托代理律师,凭借法院调查令前往浦东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历史档案。档案资料显示,2000 年岳女士和当地一家房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以七万余元全款购入这套住宅,并完成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蹊跷的是,之后长达 26 年,岳女士始终没有在小区出现,不曾缴纳物业费,也没有前来主张房屋相关权益,丁先生一家人从未和对方有过接触。
随着调查推进,类似的遭遇还有另外一例。同小区一位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王先生,在此居住 27 年,直到 2021 年外地法院因岳女士相关债务纠纷上门查封房屋,老人才知晓房屋产权已经变更。
王先生后续提起诉讼,过程中发现,岳女士夫妇曾是该小区早年物业公司的股东与执行董事。
现任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两千多户住户,早年档案交接阶段共有 36 户居民资料存在缺失,丁先生与王先生两家就在其中。物业一直按照公租房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此前并不知晓这套房屋已经变更私人产权。2018 年社区开展信息摸排,其余 34 户陆续完成公房转产权手续,唯独这两户没有办理变动。
律师结合现有材料分析,岳女士夫妻存在利用过往物业岗位掌握的管理权限,违规处置公有住房的嫌疑。虽然距离事件发生已经过去 26 年,超出普通刑事案件二十年追诉期限,法律专家表示,若该行为长期被隐瞒,受害群众事先不知情,涉案标的价值较高,在证据充分前提下,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存在追责的可能性。
目前丁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当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争取恢复房屋权属;代理律师也代为向公安部门提交了相关报案材料。这起跨度二十余年的产权纠纷,有待司法机关给出最终结果。
这起案例也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公房、老房,要定期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在遇到房屋过户、户口迁移、继承等重要事项时,提前查阅官方登记档案,及时发现权属异常,维护自身居住和财产权益。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报道整理,仅作消费科普,不构成法律判决参考。
来源:上观新闻、看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