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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男子一家住了30年的公房,给母亲办户口时才惊觉,产权早已在陌生人名下,

上海浦东,男子一家住了30年的公房,给母亲办户口时才惊觉,产权早已在陌生人名下,而对方竟是当年小区物业的股东。男子委托律师调查,结果真相让人大吃一惊。

丁先生一家,1995年因为老房动迁,被安置到了浦东一套公房里。打那以后,一家人就在这套房子里安安稳稳地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三十多年。手里那本老式蓝色的公房租赁卡上,登记的是丁先生奶奶的名字。在丁家人看来,这就是他们的家,谁也不会去想这套房子会出什么问题。

可谁能想到,变故来得如此突然。今年,丁先生的父亲去世了,他打算把母亲的户口从宁波迁回上海。这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家事,结果在办理承租人变更和户口迁入手续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砸了下来——这套他们一家住了三十多年的公房,早在2000年就已经登记在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岳姓女子名下。

为了查清真相,他委托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浦东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当年的全部交易档案。档案显示,2000年,这位岳女士和当地一家房产企业签了购房合同,花了七万多块钱,全款买下了这套房子,还顺利办了不动产权证。

可事情到这儿,就开始变得诡异了。这二十六年来,岳女士从来没有在小区里出现过,没交过一分钱物业费,也从来没有上门找过丁先生一家,没有主张过房屋所有权,更没有要过租金。丁先生全家跟这位岳女士毫无交集,压根就不认识这个人。

你说一个人花七万块钱买了套房子,二十六年不来管、不来问、不住、不租、不收钱,这正常吗?我觉得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干出这种事来。

律师顺着产权登记的户籍地址去找人,找到了岳女士在杨浦区的住处,结果大门紧锁。邻居说,岳女士早就去了澳大利亚生活。律师辗转通过她嫂子拿到了海外的联系电话,电话能打通,但始终没人接,微信添加好友也没通过。人就这么失联了。

而且调查过程中律师发现,同小区还有一户人家遭遇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事。那是一位姓王的孤老,行动不便,在小区住了二十七年。2021年,外地法院因为岳女士的债务纠纷来查封这套房子,老人才知道房子早就不是自己的了。

老人提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在上海打了官司。这一查,关键线索浮出水面了——岳女士和她的丈夫,当年正是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股东和执行董事。

自己就是管这个小区物业的,利用职务便利,把公房偷偷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操作太顺理成章了。律师也判断,岳女士夫妻极有可能就是利用在物业公司任职、掌握管理权限的便利,违规操作,把公房私自过户到了个人名下。这种行为已经不仅仅是民事侵权了,涉嫌职务侵占,是刑事犯罪。

有人可能会问,这么多年,后来的物业公司就没发现问题吗?丁先生也去找现任物业核实了。物业经理说,整个小区两千多户,当年档案交接的时候,有三十六户的资料是缺失的,丁先生和王先生家就在其中。

物业系统里一直把这两套房子标记为公租房,按公房标准收费。岳女士从来没向物业提交过产权证明,物业压根不知道有这号人。

居委会也证明,丁、王两家一直住在这里,对外始终是公房租赁状态。2018年小区摸排过一次,其余三十四户都陆续办了公房转产权的手续,唯独这两户没动。而当年那家老物业公司和签约的房产公司,如今都联系不上了。

在我看来,这整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太严重了。公房属于国家或集体财产,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被物业公司的人给私下过户了?当年的审批流程在哪里?监管又在哪里?一个物业公司的股东,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公房变成私产,而且一瞒就是二十六年,这背后反映的是制度漏洞和管理失职。

好在天理昭彰。同小区王先生的案子,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子拿回来了。这对丁先生来说是个好消息,至少有了先例可循。

目前丁先生也已经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当年的买卖合同无效,拿回房屋权属。律师同时向公安部门提交了刑事报案材料。

虽然事情过去二十六年,超过了普通刑事案件二十年的最长追诉时效。但法律专家说了,这个案子犯罪行为长期被刻意掩盖,受害人完全不知情,涉案金额巨大,如果证据充分,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然有追诉的可能。

我觉得,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房子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产权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对于住在公房里的老百姓来说,别觉得租赁卡在手就万事大吉了,该查的查一查,该问的问一问。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种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房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不能让蛀虫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