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号,杭州调查组的通报出来了。
赵某峰、郁某栋,强制猥亵,刑拘,免职。 通报措辞很干脆,没有“疑似”,没有“正在了解情况”,事实清楚,定性明确。两个名字,一个来自招商蛇口浙江公司,一个来自杭州滨江区政府,双双栽在了一场酒局之后。
这场酒局发生在7月26号晚上。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那天晚上,建发地产杭州总经理马某某打了个电话,把公司一个女员工叫去滨江某商场聚餐。注意这个“叫”字,是电话通知,不是商量,更不是征求同意。一个已经下班的女员工,被上司一个电话召去饭局,这种事情在职场里有多常见,不用我多说。
席间发生了什么?通报里没有细讲酒桌上的事,但结合多方信息拼凑,这位姑娘被灌了超半斤高度白酒,被要求“拎壶冲”,意识模糊之后,被带到了KTV。 然后呢?赵某峰和郁某栋对她实施了强制猥亵。过程中,赵某峰把人推倒,导致腰部受伤,司法鉴定初步结果是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不是擦破皮,不是淤青一块,是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入刑标准的伤情等级。一个姑娘,被上司叫去陪酒,最后进了医院。
通报里还有几个信息值得细品。受害者报警了,而且因为案件涉及公职人员,杭州市委市政府直接成立了调查处置组。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不是内部消化、压下来的事,而是走了正规刑事程序。通报最后有一句话:“纪检监察机关已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调查处理,绝不姑息。” 绝不姑息这四个字,在类似通报里见过太多次,但这次分量不一样,因为人已经刑拘了,职务已经免了,盖子已经掀开了。
赵海峰,80后,清华本科毕业,原招商蛇口浙江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郁廷栋,杭州滨江区副区长,分管城建、房地产等领域,简历已经连夜从官网撤下。这俩人,一个在央企做到地方大员,一个在主政一方的政府班子成员,论履历、论社会地位,都是人上人。然后呢?然后因为一场酒局,因为对一个人下属的姑娘下手,全完了。
那个组局的马某某也被停职了。但说实话,马某某被停职只是顺带的,真正的链条是:一个女员工被上司叫去陪酒→被灌酒→被带到KTV→被强制猥亵→受伤住院。每一步都有人,每一步都有责任,但最后站在被告席上的,是直接动手的那两个人。那个打电话叫她去的上司,那个在酒桌上劝她“拎壶冲”的人,会不会觉得自己只是“组了个局”?
写到这里,我想起前几年浙江慈溪市长章程因为类似饭局事件被免职的事。也是酒局,也是女性,也是公职人员。同样的剧本,换了一拨人,又演了一遍。 每一次都是一地鸡毛,每一次都有人丢官罢职,但下一次呢?
说回这个姑娘。通报里说她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轻伤二级,腰伤。身体上的伤有医院管,心理上的呢?被上司一个电话叫去陪酒,被两个“体面人”在KTV里强制猥亵,这种事情造成的阴影,不是一份通报、一个刑拘决定能抹掉的。
杭州这次通报,快,准,不护短。但我觉得,比事后追责更重要的,是事前能不能少一点“临时电话叫你去陪酒”这种事。饭局文化不是一天两天了,酒桌恶习也不是今天才有。当一个职场女性被上司叫去饭局的那一刻,她能不能说“不”?她说了“不”之后,明天还能不能在这家公司待下去?
赵海峰和郁廷栋被刑拘了,这是他们应得的。但那个打电话的女上司马某某,那个组局的马某某,真的只是“停职”就完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