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铁列车上,女子趴在小桌板上闭目休息,没想到,邻座男子借着座位狭小的便利,他用手触碰女子的胸部,女子立刻惊醒,她找乘警报警。男子一开始狡辩:自己只是拿充电器,不小心碰到。在乘警进一步询问之下,男子才承认自己是故意实施猥亵行为。最终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女子坐高铁出行,路途遥远,她累了就趴在桌板上短暂休息。
她没想到,高铁是公共场所,安全又正规,可偏偏有人借着车厢空间狭小,动起了歪心思。
事发当天,乘客刘某独自一人乘车,长途赶路特别疲惫。
实在撑不住的她,就趴在座位前的小桌板上闭目休息,整个人没有任何防备。
坐在刘某邻座的男子何某,亲眼看着刘某熟睡、毫无戒备。
他没有安分守己坐车,反而心生歹念,趁机伸出手,故意触碰刘某的胸部。
突如其来的触碰特别突兀,刘某瞬间被惊醒,当场察觉到不对劲。
她心里又害怕又生气,但非常冷静,没有哭闹,也没有默默忍下。
刘某第一时间找到列车乘警,主动报警,如实说明了自己被骚扰的全过程。
乘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对男子何某展开询问和调查。
人证、现场环境都很清楚,可何某一开始态度非常不老实。
他死活不肯承认自己是故意的,一个劲找理由狡辩脱罪。
何某辩称,自己只是伸手拿座位底下的充电器,纯属不小心碰到。
他试图把刻意的猥琐行为,伪装成普通的意外磕碰。
他以为只要自己嘴硬、找个合理借口,就能蒙混过关、逃过处罚。
但乘警办案经验丰富,根本不会被这种低级说辞糊弄。
结合现场座位距离、动作轨迹、乘客状态,漏洞一眼就能看穿。
在乘警一步步细致盘问、层层核实证据之后,谎言彻底被戳破。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何某再也没办法抵赖、找借口。
他最终低头承认,自己根本不是不小心,就是故意实施猥亵行为。
核实清楚全部案情后,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何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男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骚扰、猥亵他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明确区分无意磕碰和故意猥亵,不会凭口头辩解定案。
不是一句“不小心”,就能抵消侵犯他人身体尊严的违法事实。
看完这件事,真的让人吃惊。
很多不法分子,最喜欢挑女生独自乘车、休息放松的时候下手。
他们拿捏住很多人怕尴尬、怕惹事、选择息事宁人的心理。
所以才一次次心存侥幸,觉得可以随意骚扰、事后随便找借口脱身。
但这一次,乘客刘某的做法特别值得所有人学习。
遭遇咸猪手、身体骚扰,真的不要害羞、不要隐忍。
你的退让,只会让坏人更加肆无忌惮,继续欺负更多人。
在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场合,一旦遇到恶意骚扰。
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求助乘务员、乘警,保留现场情况并报警。
同时也奉劝所有心存歪念的人,公共场合绝对不是法外之地。不要自以为聪明,编造各种“拿东西、不小心”的虚假理由。
主观故意的猥琐行为,证据不会骗人,说辞再好听也没用。
任何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践踏他人尊严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老老实实遵纪守法乘车,才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底线。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