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皇先于林肯解放奴隶? 刚看到一个“有趣”的说法,俄国沙皇1861年就解放了两千多万农奴,比林肯解放奴隶还早几年。这一比较好像俄国的先进性明显。但令人困惑的事情来了,俄国这么近,为什么当年中国人不去俄国,却漂洋过海去美国呢?凡事还要逻辑思维,学会区分不同事物。沙皇与林肯同是解放奴隶,却存在本质差别。沙皇及俄国的世袭贵族是奴隶主,沙皇家族虽然德国血统为主,也有俄罗斯基因,“解放”的那是俄罗斯人、乌克兰人(或者说斯拉夫人),跟他也算同文同族,是俄罗斯内部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迈进。俄国农奴们被”解放”后,沙皇与世袭贵族们继续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而美国从一建国开始就是一个讲平等、自由、法治的宪政共和国,公民通过选举立法与行政。美国蓄奴州奴役的对象绝大多数是从非洲运来的黑人,主要在南方从事体力劳动。所以,美国是一个双轨制度。一方面,公民享有民主权力与基本人权,国家完全是人民当家做主,所以林肯这样穷人出身、都没有正规上过学的人才能当选议员直至总统---选民看他为人正直、思辨清晰就投票给他;另一方面在南方蓄奴州,黑人则被视为财产,不享受公民权利。美国内战前的这套双轨制与雅典民主是类似的。这就又产生了一个问题。美国公民(占人口绝大多数)之间法律上人人平等,黑奴在底层,其他人,如外来移民或者印第安人呢?当然后者不是奴隶,地位也就介于美国公民与奴隶之间。甚至有些印第安人为了学习美国,也开始购买黑奴。类似的,最初华人苦力来到美国,虽然无法享受公民待遇,但也不是谁的奴隶,也就是说也有基本的自由与权利。举例说,当时的美国华人苦力虽然不能成为公民,但他们还是享受美国宪法第一、第二等等基本权利的。第一就是言论自由,你华人办报纸、出版社,反美也好、反清也罢、中文英文写作,没人管你;第二就是持枪权,排华法下的华人也可以买枪,管你是用于唐人街内斗,还是其他用途,不会说你是华人就不享受第二修正案权利(美国黑人奴隶就没这个持枪权)。。。这么一看,当时在美国的华人与在满清种族统治下的中国人相比,前者境况可能好不少 --- 光是这两项权利满清种族奴役下就不能享受 --- 虽然比起美国白人来说要差不少。钱当然是一个因素,当时不少在美国的华人寄点钱回去就买了田,但关键是即便当时排华,华工还是有一定赚钱的机会 -- 比如说枪法好可以打猎嘛。所以,当年世界劳动人民用脚投票跑到美国而不去俄国并不是盲目,而是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