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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冤了?重庆男子酒店约人没成事,时隔2月被拘留10天,起诉法院直接驳回 很多

太冤了?重庆男子酒店约人没成事,时隔2月被拘留10天,起诉法院直接驳回

很多人一直有个误区:只要没发生实质关系,就不算嫖娼,警察抓不了人!

看完重庆綦江这个真实判例,彻底打破所有人的固有认知。

男子全程没参与交易,只是帮忙联系人、转了钱、让人上门,最后没看上对方让其离开。

本以为事情翻篇,谁也没想到,两个月后警察找上门,直接把他拘留10天。

男子越想越憋屈,自己啥也没干,凭什么受处罚?一气之下直接把公安局告上法院,非要讨一个公道!

事情还原非常清晰。

事发当天,田某和朋友康某一起在酒店入住,闲来无事,就拨打了酒店门缝的小卡片电话,谈好800元,约两名女子上门服务。

两人到场后,田某觉得不满意,当场让其中一名女子返回,对方也退还了400元费用。

剩下的女子,则留下来和朋友康某相处了一个多小时。

在田某的认知里:
我没看人、没交易、没发生任何事,顶多算是未遂,根本算不上违法。

所以这件事过后,他压根没放在心上,照常生活工作。

可谁能料到,时隔整整两个月,警方梳理案件时,顺着线索查到了这起酒店交易。

田某和朋友双双被传唤问话。

一开始,田某在笔录中如实交代了全过程,随后就收到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被拘留出来后,田某彻底不服了,当场翻供,坚决不认账。

他在法庭上提出3大辩解理由,听起来似乎有理有据:
1、当初的笔录是警方诱导自己写的,并非真实意愿;
2、时隔两个月,普通人根本记不住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对方辨认纯属作假;
3、自己转的400元根本不是嫖资,纯属女子往返的打车费!

田某全程态度强硬,坚持自己无责,要求撤销处罚。

但法院审理案件,只看完整证据链,不看个人口头辩解。

警方当庭提交了全套铁证,环环相扣,没有任何漏洞:

第一、完整的酒店监控,清晰记录两名女子上门、停留、离场的全过程;
第二、田某、朋友康某、两名女子的互相证言,全部能够对应上;
第三、完整的转账、退款记录,交易痕迹一目了然;
第四、嫌疑人辨认全程录像,无暗示、无诱导、程序完全合规。

最打脸的,就是田某的“打车费”说辞。

法官直接反问一个灵魂问题,让他当场哑口无言:
如果真的是单纯打车费,为什么女子最后还要退你400元?

正常的打车费用,付出就是付出,绝对没有原路退回的道理。

唯一合理的解释:这就是谈好的交易费用,因服务未完成,所以按比例退款。

除此之外,朋友康某当庭证实:
全程都是田某打电话联系、对接价格、对接人员,自己只是陪同,田某自始至终都清楚这是非法交易。

两名涉事女子也全部辨认出田某,确认是本次交易的联系人。

所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闭环的证据链。

最后法院给出终审判决:
田某主观上存在嫖娼合意,主动联系、谈好价格、完成对接,属于嫖娼未遂。

根据公安部明确规定:
只要双方谈好价格、着手实施交易,哪怕最终未发生实质关系,依旧构成嫖娼违法,可依法处罚。

田某翻供无任何有效证据支撑,辩解逻辑矛盾不成立,最终败诉,维持10天行政拘留处罚。

很多网友看完判决,直呼长见识:
原来法律从来不是看你“有没有成事”,
而是看你有没有想法、有没有着手做!

在这里也郑重提醒所有人:
不要心存侥幸!
约嫖、谈价、联系人、转账对接,只要完成任意一步,就算最后终止交易,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不要觉得没发生关系就万事大吉,大数据溯源,哪怕时隔两三个月,照样能精准追责!

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男子算不算冤?
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