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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180斤女友"减肥"活活打死,香港男子只判3年9个月,法官说他智力仅及格

帮180斤女友"减肥"活活打死,香港男子只判3年9个月,法官说他智力仅及格

其实,这案子最让人想不通的地方,不是一个人能蠢到拿打人当减肥,是打死人之后只判了3年9个月,出来的时候可能还不到33岁。8月10号香港高等法院判了这起"洪水桥拖尸案",被告吴家声误杀罪和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两罪并罚,总共监禁3年9个月。判决一出来,全网都炸了,一条人命换三年多,这个账怎么算都觉得轻。

但是,案子的经过比判决还荒唐。2022年4月底,25岁的吴家声在元朗洪水桥的住所里,对30岁的女友叶芷清实施所谓的"地狱式减肥计划"。女友体重超过180斤,吴家声拿着棍棒殴打她,还不让她睡觉,说是这样能减重。更离谱的是,他声称这一切都是听女友"干姐姐"的指示,干姐姐让他怎么干他就怎么干,自己拿不了主意。

更关键的是,叶芷清的死因。验尸报告显示,她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头顶有钝器伤痕,后脑大面积出血,身体还有腐蚀性液体灼伤,最终死因是窒息加头部损伤。吴家声后来用棉被、胶带和保鲜膜把女友裹起来,导致她窒息,死后又用板车拖着尸体往外运,尸体脚露在外面被晨跑的路人发现,当场被抓。

殊不知,法庭上的关键转折在陪审团。吴家声否认谋杀,只承认运尸。陪审团以5比2裁定谋杀罪不成立,一致裁定误杀罪成立,也就是说陪审团采信了他没有造成头部受伤和皮肤烧伤的说法,那些伤可能是别人干的。法官张慧玲判刑时引述心理专家报告,说吴家声智力仅仅及格,解决问题能力差,容易服从别人,没有反社会人格,重犯风险低,需要康复多于惩罚。

换个场景看,这个判决在香港法律框架下有它的逻辑。误杀和谋杀量刑差别很大,智力问题、被教唆、有悔意、无前科,这些都是法官从轻的理由。可问题在于,那个出主意的"干姐姐"从头到尾没被追究责任,棍子是吴家声握的,可主意是谁出的,死者身上那些他不承认的伤又是谁造成的,这些都没有答案。

究其原因,公众愤怒的不是法官不懂法,是一条人命的代价看起来太轻了。一个30岁的女人被殴打、被剥夺睡眠、被裹到窒息,施暴者三年多就能出来,死者家属心里那道坎过不去。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从轻情节,可普通人看的是公平,是一命抵一命的朴素直觉,这中间的落差就是争议的根源。

不过话说回来,香港的司法独立和量刑制度有它自身的逻辑,法官在法律框架内做出的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这案子有没有上诉空间、干姐姐会不会被追加调查,后续还值得关注。司法公正不是一锤子买卖,该追究的责任一个都不能少。

归根结底,法律的终极目的是惩恶扬善、保护弱者。一个智力有缺陷的人被人挑唆去施暴,固然有可悯之处,可死者的生命同样需要被尊重。

希望这起案子能推动更深入的调查,让真正的幕后指使者也付出代价,让每一条生命都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