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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能索赔?”广西靖西,卖猪肉的男子离婚后迅速交了新女友,两人没领证但同居生活

“这也能索赔?”广西靖西,卖猪肉的男子离婚后迅速交了新女友,两人没领证但同居生活。凌晨三点多,男子起床准备出摊,谁料突然摔倒失去意识。女友发现后一秒都没耽误,立马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联系亲友赶到出租屋帮忙,可男子还是不幸去世。事后,男子家属认为女友没有管好他,没提醒他爱惜身体,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索赔27万,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判了。


8月18日,这起广西靖西男子去世后家属起诉同居女友的案件有了公开判决结果,靖西市人民法院驳回家属的赔偿诉求,理由并不复杂,女友在男子出现异常后马上联系急救人员,还通知亲友赶来协助,法院认定她已经尽到了一般救助义务。



男子姓李,从事猪肉摊贩工作,此前已经与前妻解除婚姻关系,后来与张某以男女朋友身份租房共同生活,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事发当天凌晨,李某按照平日卖猪肉的作息准备出摊,却突然摔倒并失去意识。



张某发现情况不对后,没有拖着不管,也没有自己随便处理,她随即联系医院要求出诊,又联系亲友到现场帮忙引导急救人员,医院工作人员赶到后进行了抢救,可李某最终还是没有救回来,死亡医学证明推断其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事情到了这里,本来是一场令人遗憾的意外,可李某家属后来把责任指向了张某,他们认为张某知道李某存在健康问题,平时没有尽到足够的提醒和照顾责任,随后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希望张某为李某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调查后发现,张某并不是对李某的生活完全不闻不问,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她曾经针对李某的不当饮酒进行过规劝,更关键的是,李某发生意外以后,她第一时间采取了求助和联系亲友的措施,以普通人的能力来看,这些处理已经属于合理救助。



家属如果认为张某的行为造成了李某死亡,还需要证明张某存在过错,并且这种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可现有证据并没有形成这样的证明,法院最终认定张某对李某死亡不存在过错和因果关系,相关赔偿请求也就失去了事实和法律基础。



这个案子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不能把恋爱和同居理解成一份无限责任合同,两个人住在一起,生活中互相关心当然很正常,一方出现危险时另一方也应尽力帮助,可这和要求一个普通人全天候监督伴侣的身体状况,完全不是一回事。



成年人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应当对自己的身体和日常选择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只因为双方共同生活,就要求一方提醒对方几点睡觉、能不能喝酒、身体哪里不舒服,出了意外还要承担后果,那同居关系几乎就变成了没有边界的监护关系,这显然不符合日常生活的基本逻辑。



我认为,张某在这件事里的处理其实抓住了最重要的一点,普通人遇到伴侣突然失去意识,没有专业救护能力并不等于有过错,能够马上呼叫专业救援,并尽可能寻找亲友协助,本身就是一种现实而有效的应对,法律评价行为也不能脱离普通人的实际能力。



这份判决还有一层意义,善意救助不能轻易变成事后追责的理由,如果一个人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叫了救护人员,最后因为没有挽回生命就要反过来承担赔偿,久而久之,真正受到影响的可能是普通人伸手帮忙的意愿。



当然,同居并不意味着彼此毫无责任,共同生活的人遇到对方处于危险状态,视而不见和及时施救,在法律评价上不会完全一样,可本案的关键恰恰在于张某没有置之不理,她做了一个没有专业救护知识的普通人在当时能够做的事情。



在我看来,亲人突然离世,家属想弄清原因很容易理解,但赔偿责任不能只靠一种感觉推出来,谁主张另一方存在过错,就需要拿出足够的事实和证据,否则只因为一个人恰好陪在身边,就把死亡结果全部或者部分压到这个人身上,对任何一方都不公平。



法院最后驳回了李某家属的诉求,也把这条边界划得比较清楚,道义上可以要求伴侣相互照顾,法律上却不能把普通关心无限扩大成健康管理责任,感情可以要求彼此有情有义,可一场无法预见的意外,终究不能靠找一个离得最近的人承担责任来收尾。


信息来源:
《男子家中摔倒抢救无效身亡,家属起诉同居女友索赔27万,广西法院驳回:女子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已尽到救助义务》光明网,2026年8月18日。
《男子摔倒抢救无效身亡 同居女友被起诉索赔27万法院驳回:女子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红星新闻,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