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洪武年间南北榜案既然是舞弊,直接以舞弊罪处死刘三吾就是了,为何偏用蓝玉余党的罪名?
洪武三十年,翰林学士刘三吾主持科考,录取的51名进士全是南方人,北方学子全员落榜。
此时大明开国已整整30年,朱元璋花了一辈子时间扫平北方战乱,休养生息,恢复文教,30年治理下来,人才不应全无。
而后,朱元璋震怒之下,杀了考官,重考,录取了全是北方人的61名进士,由此形成史上有名的南北分榜。
但如果只将其当成一场地域公平事件,就完全低估了朱元璋的政治城府。
朱元璋开国之后,认为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及“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等言论是在鼓动臣子挑战皇权,因此特意编纂《孟子节文》,删掉了85条不合君权的内容,明确规定科举考试不得选用这些内容。
起初,大明科举的官方教科书是王安石的《三经新义》。
这套教材为强化中央集权、服务皇权而生,解释权牢牢掌握在朝廷与皇帝手中,文人没有随意发挥的空间。
但以刘三吾为核心的江南大儒,本就对朱元璋这位出身底层的皇帝心存不服,更不愿看到皇权随意改造儒学。
他们借着朱元璋改造儒学的机会,把科举的官方教材从《三经新义》换成了朱子学的《四书章句集注》,并且在洪武十七年的科举定式里明确规定四书必须以朱熹的集注为唯一标准。
此举影响深远。
朱子学在闽浙赣等江南地区已经扎根上百年,江南的世家大族、地主文人多为朱子学的传人,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学阀集团。
朱子学的核心逻辑里藏着道统高于治统的主张,皇帝手里的是治理天下的治统,但儒家圣人传下来的道统掌握在文官大儒手里,皇帝必须按道统行事,否则就是昏君,文官集团就有理由以礼抗权。
江南文官集团追求的并非额外官位,而是与皇帝共治天下。
而且,教材换成朱子学,意味着科举的出题权、评卷权,甚至儒家经典的最终解释权,尽落江南文官集团之手。
何种文章为优,何种观点为正统,均由其判定。
要考中进士,必须学习朱子学,进入其体系,认其为师门。
这样一来,科举就成了他们闭环的利益输送机器,北方学子根本没有任何机会,即便再有才,写的文章不符合朱子学的评判标准,在考官眼里亦被视为不合格。
更严重的是,这个体系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利益变现能力。
刘三吾的女婿赵勉,洪武二十四年才考中进士,仅仅过了一年就升任正二品户部尚书。
正常情况下,进士从庶吉士晋升至尚书,需十余年时间。
赵勉能一步登天,靠的就是这个朱子学体系的红利,该集团已经能把其成员快速推到大明朝堂的核心位置。
此时,朱元璋才彻底意识到,这并非单纯的科场不公。
这是江南文官集团发动的文字政变,其目的并非争夺科举名额,而是通过掌控科举把持朝政,最终架空皇权。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朱元璋绝对不能用舞弊罪来办这个案子。
若定舞弊罪,需按科举规则查证、走流程,最多处死刘三吾等主考官,换任者仍属朱子学体系,无法根除问题。
但蓝玉余党的谋逆罪就不一样了,谋逆旨在颠覆朱家江山,是皇权的绝对底线,可株连九族的死罪,一旦定性,无人敢翻案,谁敢替谋逆犯说话,即属同党。
最终,这场清洗中,除年事已高的刘三吾被充军,其他考官、新科进士或被凌迟,或被斩首,几乎被一网打尽。
这场案子发生在洪武三十年,距离太子朱标去世已5年,距离蓝玉案爆发也已4年。
朱标死后,朱元璋立年幼的朱允炆为皇太孙。
这个孩子性格仁柔,没有军功,没有政治根基,朱元璋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去世后,朱允炆根本斗不过这些盘根错节的江南文官集团。
蓝玉案中,朱元璋清除了武勋集团的隐患,南北榜案,旨在清除文官集团的定时炸弹,为孙子铺路,绝不能让朱家的江山被文官集团架空。
许多人认为朱元璋此举是为拉拢北方士子,但若仅为平衡名额,完全可设定南北录取比例,无需杀人或扣上谋逆罪名。
他真正要打击的从来不是南方的学子,而是借着朱子学想要与皇权争夺话语权的江南文官集团。
这场清洗的影响贯穿了整个明代,朱元璋彻底打掉了朱子学的政治野心,真正完成了学问与权力的分离,确保权力归于皇帝。
也正是从南北榜案开始,大明的科举制度彻底转向,宣德年间正式确立南北分卷制度,按地域比例录取进士。
该规则沿用至清朝,深刻影响此后600年中国历史。
读懂了南北榜案,便会明白,看待历史不能只看表面是非对错,唯有挖掘权力博弈的底层逻辑,才能理解帝王权术的真正内核。这也正是朱元璋不用舞弊罪而以蓝玉余党罪名处置刘三吾等人的根本原因,一切都是为了巩固皇权,为继承者扫清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