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这场升学宴悲剧,当地政府称,镇政府年初有签订责任书,不让大操大办。
其实,这些所谓的责任书,到底有多大的约束力,相信各位都心知肚明。说白了,这些责任书,就是一份免责书,不是用来约束责任的,而是出了事情之后可以免责的。
责任书签了不执行那是你农户的责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但若是没有签,那么一旦发生事故,你镇上就是监管之责,属于工作失误和疏忽,是要负责任的。
当然,这种现象不仅仅是这个镇上,包括其它镇,其它市或其它省市,大抵也是如此,类似的很多责任状,基本上都流于了形式,为了签而签,而不是真正为了避免办升学宴而签。
此外,大操大办,包括高额彩礼,在很多地方都有明确的要求,也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但实际效果如何呢?相信大家都看在眼里,姑妄签之,姑妄办之,责任状和办宴席现实中并不冲突,乡镇干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乡镇干部看到在办升学宴,上前去管了,制止了,会被视为不懂人情世故,最后的结果就是出力不讨好。一个长期形成的习惯,不会因为一份责任状就放弃。
这种做法,其实还是形式主义,是做给别人看的,所谓的层层签订责任状,本质上是层层签订免责书。
我倒认为,这种流于形式的东西真的没必要,政府也没必要完全托底,更没必要大包大揽,都是成年人了,有些事情自己做的就要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