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出行一定要看清签注权限!香港警方突袭大埔区多个单位,一次拘捕9名内地女子,年龄最小的才24岁,最大的50岁。她们全部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而其中大多数人可能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做的事在香港法律里意味着什么。
8月18号下午约4点,香港大埔警区特别职务队展开一场代号“火石”的行动。警员分批扫过大埔墟和石湖墟一带的街道、单位,最终在同茂坊、新丰路的几个单位内拘捕了9名内地女子。她们年龄介于24到50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现在全部被扣留调查。
香港法例写得非常清楚。访客未经许可在港工作,不管有没有拿钱,一律违法。哪怕只是“帮忙看一天店”“临时顶一个班”,都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劳工。一经定罪,个人最高罚款5万港元、监禁2年。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雇主这边,雇佣非法劳工,最高罚款50万港元、监禁10年。如果一个公司的负责人明知对方没工作签注仍敢聘用,同样难逃刑责。
很多人以为拿个港澳通行证就能过去“打散工”,一个月挣的是内地好几倍。于是有人经人介绍,有人被所谓“劳务中介”忽悠,签注一办就兴冲冲过了关。到了香港才发现,自己连合法工作的门都进不了,只能东躲西藏,在你看不见的暗处挣一口饭钱。真正吃亏的,往往不是那些抽成跑路的中介,而是这些连法律边界都没搞清楚的普通人。
“火石”行动只是一个切口。香港警方对黑工和非法入境者的打击从来不是一次两次,定期会扫、突击会扫、投诉也会扫。每一个被拘捕的人都以为自己会是例外,直到手铐扣上,才知道法律从没跟他们开过玩笑。
你在港澳见过打黑工的人吗。评论区聊聊,给所有想跨境打工的人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