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有两娃,哥哥潘涛,弟弟潘峰,相差一岁。父母离婚,哥哥判给了母亲,和哥哥亲一些。弟弟被送养在姨家,过继给姨家,养父(姨夫)姓唐,所以新建了户口叫唐时达,但是没把潘峰的户口合规注销掉。这时潘峰和唐时达都是弟弟一人。高考后哥哥落榜,弟弟考上湘潭大学但是不满意,决定复读,母亲让哥哥以弟弟唐时达的名字去湘潭大学。此时弟弟名字被占走了,只能用回原先潘峰的户口去复读,又由潘峰改名为唐一达。这时哥哥用的弟弟身份,弟弟由原来的潘峰户口变成唐一达,所以出生日期在法律上就一样了,才有后来母亲和哥哥才编造双胞胎的戏码。第二年弟弟考上了人大,有了北京户口,哥哥想在北京买房,但没资格,又用弟弟的购房资格买了房,母亲出了大部分首付。所以才有房子在弟弟名下,哥哥还房贷的情况。再之后房价大涨,弟弟没了首套房购房资格,单位福利房也没了。之后起诉,判哥哥给弟弟360万,先给160万,剩下的200万哥哥不给,反而起诉弟弟敲诈,把160万要回去了。弟媳气不过,觉得弟弟窝囊,离婚了。这时弟弟也气伤了,准备鱼死网破,才有了去湘潭大学举报。站在弟弟角度想,亲妈不爱偏爱哥哥,一直占用弟弟高考、北京购房资格红利,自己最后落个妻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