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一直怀疑儿子不是亲生,就此对孩子不管不顾。离婚之后,儿子跟着前妻生活,13岁的时候父子就断绝了往来。
从孩子很小的时候,猜忌就埋在了父亲心里。
没有做实的证据,没有做亲子鉴定。
仅凭心里的怀疑,就收回了全部父爱。
婚姻走到尽头,两人办理离婚手续。
孩子判给前妻抚养。
刚满十三岁,父子直接彻底断了所有联系。
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不见面,不联系。
抚养费也没有按时给到孩子手上。
在他心里,这个少年似乎和自己再无瓜葛。
这里藏着很多人的认知盲区。
血缘怀疑,不能成为逃避法定抚养义务的借口。
哪怕内心充满疑虑,在没有鉴定结论之前,法律上父子关系依旧成立。
未成年孩子是无辜的,大人之间的恩怨,不该由孩子来买单。
少年就在缺少父爱的环境里面慢慢长大。
靠着母亲一个人辛苦拉扯。
十几年光阴,父亲彻底缺席他全部的人生。
等到男子步入老年,身体渐渐变差。
需要人照料赡养的时候,转头找到已经成年的儿子。
要求这个断绝往来多年的孩子,履行赡养自己的义务。
当年是你主动斩断父子情分。
孩子幼年最需要庇护的时候,你选择袖手旁观。
如今老了需要照顾,才想起还有这么一个儿子,这公平吗?
很多人会说,血缘摆在那里,赡养是法定义务。
可义务难道是单方面只要求子女付出吗?
父母未尽抚养责任,晚年还能心安理得索要赡养吗?
这件事闹到法院之后。
法院也需要权衡过往全部事实。
父亲长期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十几年完全缺位。
如果直接强制儿子赡养,对从小受苦的孩子何尝不是二次伤害?
大人感情的纠葛,成年人之间的猜忌。
为什么要转嫁到一个毫无选择权的孩童身上?
怀疑孩子身世,为什么当年不去做一份亲子鉴定,把事情彻底了结?
如果当年鉴定出来并非亲生,那另当别论。
可在没有任何实锤的情况下,直接抛弃孩子。
等到年老再索要回报,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现实里不少类似的官司。
只谈子女赡养义务,却选择性忽略父母曾经的缺位。
可亲情本就是双向奔赴,只要求单方面尽责任,真的说得过去吗?
我始终观点很明确。
抚养和赡养,本就是对等的权利义务。
父亲当年仅凭猜测就抛弃未成年孩子,十几年完全缺位。
不能等到自己年迈,才拿血缘和法律绑架孩子。
法律讲情理,一个从未付出过的父亲,不该理所当然坐享子女的赡养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