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这判决书一落地,这个“我是谁”,看得人心里直发堵。潘峰、唐时达、唐一达,三个名字绕来绕去,发现竟然都是同一个人。这哪是判案,这分明是在撕开一个人的半辈子。
你说这事儿荒唐不?一个人活了三十多年,还得靠法院发文才能确认“我是谁”。身份被顶替,比钱被偷走还让人恶心,钱没了能挣,名字被换了,你连往哪儿使劲都不知道。
更拧巴的是,这人被活生生撕成了两半。户口在唐家,监护权却归亲生母亲,就像个被随意摆弄的物件,谁想用就添一笔,谁不要就撕一页。
有人说他忍了十七年才翻旧账,是为了利益。可我觉得,那十七年是他离不开那个姓氏的庇护,直到自己能挣钱、能独立了,才敢回头把自己一点点捡回来。
最让人窝火的是后续的清算。学历被取消,学籍被注销,我就纳闷这大人设的局,让孩子来收场,凭啥烂摊子全让他一个人背。
说到底,这哪是还他公道,这是把所有的锅都扣在他头上。法院终于承认他是唐一达了,可他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是谁,他等的是那句迟到的“对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