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的真实情况是:中央层面从来没有全国统一下达命令,永久禁止卖退烧药。但是,一旦地方出现本土疫情,很多省市的防控指挥部,就会下达本地通告:药店、私人诊所下架、暂停售卖退烧药(四类药),有的地方改为实名登记上报,买完要做核酸;一旦违规售卖,药店会被处罚、停业整改。
出台这套地方政策的初衷,逻辑是:发烧的人不要自己买药压下症状,逼着去医院发热门诊做核酸,把潜在的阳性筛出来,堵住传播漏洞 。
落到老百姓身上,感受就是:家里老人半夜高烧,想去药店、私人诊所买布洛芬,买不到。社区封门,又很难去到医院发热门诊。政策设计设想是“引导去医院排查”,现实却制造了“有发烧,却拿不到基础退烧药”的困境,这就是你亲身经历到的痛苦。
这里就出现一个矛盾:
顶层文件写的是“出现本土疫情后购买四类药要登记上报”,本意是做监测;但到市县、区县执行的时候,很多地方直接简化成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干脆不让卖、全部下架,一禁了之,避免药店惹出防控风险,这属于地方执行上的层层加码。
也就是说:不是国家一纸命令全国永久不许卖,但是疫情一来,地方一纸通告,你的城市就买不到退烧药了。对身处当地普通老百姓来说,感受上就是“不让卖”。尤其管控封门的时候,人出不去医院,药店又买不到基础退烧药,普通家庭就陷入绝境。
更让人唏嘘的一点:这个管控的设计,是建立在“人可以自由前往发热门诊”这个前提之上。可一旦小区封控、交通停摆,普通人根本去不了医院。原本用来防控病毒的规则,反过来卡住普通发烧病人求生的通道,衍生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后来中央也看到了这类问题,多次发文整治层层加码,可基层惯性已经形成。
等到12月7日新十条发布,才明文规定:不可以再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类非处方药物,退烧药才重新放开销售 。
我们聊到这里,就看懂那段现实的残酷:
政策的纸面目标是找感染者,可现实代价,压在了普通生病的老百姓身上。普通人没有特殊渠道,诊所不让卖、药店下架,想拿到一片退烧药都很难;少数有资源的人,可以通过医院渠道拿到药物。同样一场疾病,不同人的处境天差地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