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名刚刚年满十八岁的女孩,年纪尚轻,社会阅历很浅。身体出现不适之后,她听闻60岁的老李会做理疗调理身体,便找上门,希望能够通过理疗缓解自身的身体问题。女孩本只是想做普通的身体调理,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理疗,变成一场不堪回首的噩梦。
事发当日,女孩来到老李的理疗场所,屋内封闭,没有其他外人在场。刚开始沟通的时候,老李告诉女孩,她存在身体发育不良的情况,可以帮她做调理治疗。随后老李开口,要求女孩把身上的衣服脱掉,方便开展理疗操作。涉世未深的女孩,起初没有多想,听信了对方的说辞,按照要求脱去衣物。
可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女孩赫然发现,老李自己也把衣服全部脱掉。眼前的一幕让女孩瞬间警觉,心里涌起巨大的恐慌,她立刻反应过来情况不对劲,急忙想要起身逃离床铺。
见女孩想要反抗离开,已经撕下伪装的老李直接上前,凭借年龄与体力上的优势,狠狠将女孩按在床上,不顾女孩的抗拒,强行和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密闭的房间之内,呼救很难被外界听见,女孩孤立无援,就这样遭受侵害。
案件发生之后,老李心存侥幸,妄图推脱罪责。到案之后,他不停为自己辩解,声称整件事情是你情我愿,女孩全程没有大声呼救,就代表是自愿发生关系,还说自己事后转过600元给女孩,以此佐证双方属于自愿的往来。
可这套说辞,遭到受害女孩的坚决反驳。女孩坦言,和一个年纪足以当自己父辈的老人发生这样的事,她内心只觉得无比丢人,根本不可能是自愿。那600元转账,她一分钱都没有收取。最开始就是被老李“调理发育不良”的说法欺骗,才卸下防备,对方纯粹就是趁人之危实施侵犯。
遭受伤害之后,女孩克服内心的羞耻与压力,果断选择报警,把全部经过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警方迅速开展侦查,调取聊天记录,固定医院的伤情鉴定,梳理转账记录,核实那笔600元钱款确实没有被女孩接收,完整还原屋内案发的全部经过。
法庭审理阶段,结合被害人陈述、伤情证据、资金流水,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实,被告人老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十八岁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告人以没有呼救、转钱为由主张自愿,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老李犯强奸罪,被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这起案件也给很多年轻女生敲响警钟。外出接受按摩、理疗服务,一定要尽量选择正规机构,尽量避免和异性从业者处在完全封闭无旁人的空间。一旦遭遇越界、不当的要求,一定要立刻拒绝,想方设法离开现场,受到侵害不要因为觉得丢人选择沉默,及时报警留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轻信所谓调理身体的借口,很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受害者的无知与羞耻心理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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