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二婚相伴几十年,男子辛苦养大继子,离婚时要求返还多年抚养费!
湖南娄底,有一名离异女子,独自带着和前夫生下的儿子生活。单亲过日子的日子过得十分拮据,一边要赚钱谋生,一边还要拉扯年幼的孩子,生活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长期独自生活,女子内心既承受着生活的重担,也耐不住独居的寂寞,便打算重新找寻伴侣,希望能够组建新的家庭,有人可以一同分担生活的苦。
之后,女子结识了一名男子。女子身形丰满,给对方留下很深的印象,二人相见之后互相有好感,算得上一见钟情,感情升温很快,没有过多时间磨合,两个人就火速办理了结婚手续,走到一起成为夫妻。
步入二婚,女子满心欢喜,打心底认定自己遇上了真爱,往后的日子可以安稳幸福。为了体现和现任丈夫好好过日子的诚意,女子做主,把跟前夫所生儿子的姓氏改掉,让孩子跟随二婚丈夫的姓氏。
改完姓氏之后,二人正式开启共同生活。一晃几十年光阴匆匆而过,二婚丈夫实实在在承担起父亲的责任,辛辛苦苦挣钱养家,出钱出力将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抚养成人,供孩子吃喝读书,一路看着孩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几十年朝夕相处,在外人眼里,这就是完整和睦的一家人。
谁也没有想到,孩子长大成人,不需要再费心照料之后,夫妻二人之间的矛盾却慢慢爆发。相处多年,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理由是夫妻二人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办法继续共同生活,坚决要求解除这段维系数十年的二婚婚姻。
几番拉扯之下,男子看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无奈之下只能同意离婚。但男子心里始终过不去一道坎,几十年以来,自己耗费大量金钱、心血,抚养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孩子。如今关系走到尽头,他不愿意白白付出这么多年,便提出了一个硬性条件:离婚可以,女方需要返还这些年他支付给继子的抚养费。
这件事也引发了现实层面的法律争议。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继父自愿对继子女进行抚养,属于家庭当中的自愿付出。可一旦婚姻关系解除,继父能不能向继子或者前妻索要过往几十年的抚养费,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女方并不认可男方的诉求,她觉得当初是二人自愿组建家庭,抚养孩子是婚姻内理所应当的付出,离婚之后再来讨要早年的抚养费不合情理。而男方则认为,自己当初是冲着共同过日子才愿意抚养孩子,如今婚姻破碎,几十年的经济付出不能就这样一笔勾销。
婚姻走到终点,往日的温情全部消散,只剩下经济上的互相博弈。一场相伴数十年的二婚,最后落得如此局面,实在令人唏嘘。再婚重组家庭本身就十分不易,继父的付出也是实实在在,但是法律上对于继父母的抚养费返还有着明确界定,并非付出多少就一定能够拿回多少,后续还要结合证据由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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