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闭嘴了,中国表态,随时反制。8月19日,中国司法部直接公告,欧盟调查中国企业的收购行为,属不当域外管辖,希望欧盟立即纠正,如若不然,中方将采取反制。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五月,欧盟依据自己出台的《外国补贴条例》,对京东拟收购德国一家消费电子零售企业的交易,启动了正式的深度调查。欧盟那边给出的理由是,怀疑这笔收购背后存在所谓的外国补贴,可能会扭曲欧盟内部的市场竞争格局。
正常来讲,你在欧盟境内核查交易对本地市场的影响,走正常的外资审查程序,没人有意见,但问题就出在调查的执行方式上 —— 欧盟直接向中国境内的相关实体,索要大量和中国境内业务相关的信息,很多要求范围广、又没有必要性,完全是把手伸到了咱们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平白给中国企业强加了不合理的义务。
这种两难的处境,过去走出去的中企没少遇到。不配合吧,怕在欧盟市场被处罚,甚至交易直接黄掉,前期投入都打了水漂;配合吧,不仅要泄露大量境内的商业敏感信息,还等于默认了对方的越界管辖权,相当于咱们主权范围内的事,也要按别人的规矩来。两头为难的结果,往往是企业被迫让步,平白吃了哑巴亏。
但这次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司法部直接发布正式公告,经过和商务部等部门的联合核查,依法认定欧盟这套跨境调查的做法属于不当域外管辖。从公告发布当天开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执行、也不能协助执行这些不当的管辖要求。
这相当于直接给国内相关企业撑了腰、吃了定心丸 —— 这种越界的不合理要求,咱们从法律层面就不认可,你们没有义务配合,也不用怕因此承担什么国内的法律责任。
更关键的是,这次认定不是临时的口头表态,是完全照着咱们自己的法律程序走的。今年四月,咱们国家正式实施了《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就是专门针对外国滥施长臂管辖的情况,定下了明确的识别标准和应对措施。
就在今年五月,司法部已经依据同一条例,认定过欧盟对另一家中国安检设备企业的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短短几个月时间两次正式出手,说明这套法律不是摆在纸面上的条文,是真真切切在落地执行的工具,以后再遇到类似的越界管辖,咱们都有明确、规范的法律依据可以应对。
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关注的,还不只是态度硬气,而是咱们全程都站在法治的轨道上。
咱们不是空口说对方不对,是严格对照法律条文,走完了完整的调查认定程序;咱们也不是上来就要搞对等报复,是先明确提出希望对方纠正错误,停止滥用调查工具,回到公平竞争的轨道上,反制是留到对方一意孤行时才会动用的后手。
从头到尾,咱们占着理,也守着规矩,和有些国家动不动就凭单边意志加征关税、随便列黑名单的做法,根本不是一个路数。
可能有人会问,欧盟搞这个调查,真的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吗?这话其实经不起细琢磨。
欧盟自己的成员国,常年都有大量给本土企业的补贴政策,无论是传统产业扶持还是新兴产业救助,规模都不算小,但从来没见欧盟用这套《外国补贴条例》去严查自己的企业。
这套规则从设计之初,针对的主要就是非欧盟国家的企业,说白了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贸易保护工具,本质上是用规则壁垒限制外国企业的竞争力,护着自己的本土市场。
再往深一层说,这些年长臂管辖这股歪风确实越刮越盛,最开始是美国频繁动用这套手段打压别国企业,现在欧盟也跟着有样学样,不断扩张自己法律的适用边界。
如果全世界都这么干,每个国家都把自己的法律伸到别人家里,那全球的经贸秩序就彻底乱套了,企业做跨国生意要面对无数套互相冲突的规则,合规成本会高到根本没法正常经营。
咱们现在明确出手反对不当域外管辖,不只是维护自己的企业和国家主权,其实也是在维护正常的国际法治和经贸秩序。
还有人觉得,这都是大公司的事,和普通人没什么关系。其实真不是这样。咱们国家的企业走出去投资、拓展业务,背后连着的是国内的整条产业链、供应链,连着无数岗位的就业和普通人的收入。
如果企业在海外总被人用不合理的规则刁难,没法正常开展经营,最后压力迟早会传导到国内。国家把这条底线划清楚,给走出去的企业保驾护航,长远来看,受益的是整个国内产业和每一个普通人。
而且咱们的态度从来都很明确:我们不反对正常的市场监管,也愿意和欧盟保持健康的经贸合作,但是合作的前提永远是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你不能一边想着和中国做生意、赚中国市场的钱,一边又拿歧视性的规则针对中国企业,甚至随意侵犯别国的司法主权。底线已经划出来了,台阶也给对方铺好了,接下来怎么走,就看欧盟自己的选择。
说到底,这次的公告更像一个清晰的信号:以后再有人想随便对中国企业搞长臂管辖、越界管事,行不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