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8 月 22 日报道】北京朝阳法院宣判一起备受讨论的交通事故案件,也就是大家常说的 “开门杀”。明明是乘客推开后车门引发碰撞,最终网约车司机却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获刑一年三个月,很多网友对此感到不解。
事件发生在 2025 年 12 月 8 日 14 时 56 分,网约车司机吴某某驾车行驶至东三环环路辅路,直接把车辆停靠在非机动车道内,允许乘客下车。乘客赵某某打开右后车门的瞬间,和正常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姜某某发生碰撞。姜某某倒地后颅脑严重受损,经医院抢救无效离世。
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写明,司机两项重大过错是事故主要诱因。第一,违规在非机动车道停靠下客,车身距离路沿留有一米多空隙,给非机动车通行埋下风险;第二,作为车辆管控者,没有观察周边路况,也没有提醒乘客留意后方来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开门的乘客承担次要责任,骑行者同样负有少量次要责任。
不少人疑惑,开门动作由乘客完成,追责为什么落到司机身上。法院审理解释,司机拥有车辆的控制权,选在哪里停车、什么时候允许乘客下车,决定权都在驾驶员。违规的停车位置,直接创造出危险环境,乘客开门只是危险的触发环节。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行为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满足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条件,因此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乘客赵某某虽不用承担刑事处罚,但需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司机存在主动报警、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情节,法院据此作出从轻判决。相关的民事赔偿诉讼还在继续审理当中。
办案法官也作出出行提示,网约车、出租车驾驶员,务必选择合规点位靠边停车,下车前务必提醒乘客观察后方;普通乘客下车,同样要留意来往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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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