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春节前后,鹿邑县的胥敬祥因为一件绿马甲被冤枉,他当时20岁,刚打工回来,买衣服保暖,却被工友举报,警方没找到证据,就靠刑讯逼供让他认罪,判了16年。他以为很快能回家,没想到一关就是13年,这期间他父亲气死,母亲上吊,妻子改嫁,家破人亡。他觉得自己太倒霉了。
他在监狱里每天干活,盼着清白,但没人理他。他父亲去世时,他都没能见最后一面。他出狱时已经50多岁,背驼了,头发白了,像个老头。
2005年,法院判他无罪,法官说了句对不起。他拿到53万赔偿,但这点钱换不回他失去的青春和家人。他回到家乡,发现房子也塌了,什么都没了。他的人生就这样被毁了。
这案子说明,一个错误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司法公正很重要,不能靠一件衣服就定罪。这个案子在当年引起了很大关注,提醒我们别冤枉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