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偷拍,男的欣赏?”山东临沂,一女子为了哄老公开心,竟然偷偷在游泳馆拍摄美女洗澡的照片,供老公欣赏,俩夫妻一唱一和的,玩的挺溜。谁知道,一个月后,女子在偷拍美女时被逮个正着,民警还发现她的手机里满满当当都是别人的照片,拔出萝卜带出泥,很快她背后的老公也被挖了出来,夫妻双双被行政拘留。
小楠(化名)和妹妹是对漂亮的姐妹花,尤其是妹妹,长的特别可爱,身材高挑,人见人夸。
姐妹俩没事就喜欢去游泳馆里游泳,天气炎热,俩人一方面可以消暑,一方面还可以锻炼身体。
8月6日,俩人又像往常一样,小楠带着妹妹又去一家常去的游泳馆游泳,到了以后,游泳馆人还挺多,看来美女们都喜欢游泳。
小楠和妹妹一边说笑,一边换衣服,心情特别好。游泳的时候,小楠还教妹妹游泳姿势,妹妹很乖,按照姐姐的要求游的特别好。
这对高颜值的姐妹花,一进泳池就吸引了大量的目光,当然大家就是纯欣赏,没有别的不妥举动。
游了一阵子,俩人就游累了,休息了一会儿后,就去洗澡的地方,准备洗漱洗漱回家了。
但是洗着洗着,有个陌生的小女孩突然拍了拍小楠的妹妹,小声说道,那边有人拿手机拍你。
小楠一听,脑子就炸了,谁这么缺德,干这种事情,这不是妥妥的冒犯别人隐私么?
小楠赶紧让小女孩告诉自己是谁这么干,然后顺着小女孩指的方向,果然看到有个女子贼眉鼠眼的,拿着手机偷偷拍。
小楠是个暴脾气,马上走到那个女子旁边,质问她干什么。女子一看到小楠,马上心虚地替自己辩解,我不是发给别人的,我只是看你们长的好看。
她还苦苦哀求小楠,装可怜,求她千万别报警。但小楠不惯着她,马上报警了。
不过让人震惊的是,民警调查的时候发现,这个女子手机里全是她偷拍别人的照片,偷拍完以后,她就发给自己的老公欣赏,两口子偷偷干这种事情,已经快一个月了。
要不说这两口子缺德,这一个月的时间得有多少好姑娘被他们偷拍,侵犯人家的隐私。
那么,他们犯了什么法,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从以上法律辩论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位女子不仅在游泳馆拍了这对姐妹花的个人照片,还拍了别人的,其中还包括一些未成年人。
她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另外她偷拍以后还发给她的丈夫看,这个女子的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多次偷拍、转发他人”,属于加重情节,因此她最终被判了10日的行政拘留以及1000块钱的罚款。
当然她的丈夫也同样犯法了,他多次接收以及查看这些照片,知情、纵容他的妻子干这种违法的事情,最后也被判10日的行政拘留以及1000块钱罚款。
不得不说,这对夫妻实在的太坏了,偷窥别人的隐私,满足自己的私欲,最后双双喜提拘留以及罚款,实在是罪有应得。
来源:时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