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偷拍涉未成年仅拘10天偷拍别人最私密的场景,对象里还有未成年人,持续作案一个月,结果就这个处罚。那1000块钱,可能还不够她买一部用来偷拍的手机。
她在被发现的时候跟受害者讲了一句话:“对不起,我求你们不要报警,我不是发给别人的,我没有恶意,我只是看你们长得好看。”
这句话才是整件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
她把侵犯别人隐私这件事,包装成了一种“欣赏”。仿佛只要她主观上觉得没有恶意,这件事就不算严重。这种逻辑如果成立,那所有侵犯隐私的行为都可以用“我只是看看”来开脱。
但隐私权从来不是靠侵犯者的主观意图来界定的。你拍了就是拍了,你传了就是传了,不管你是发给老公看,还是发到网上,性质没有区别。
更值得追问的是,她老公在整个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照片是发给他的,他看了,他接受了,他没有阻止。两个人一起被拘留,说明法律认定这是共同行为。但公众的注意力几乎全集中在那个女的身上,她老公的责任被轻轻带过了。
这件事还有一个细节不能忽略:涉及未成年人。偷拍成年女性已经够恶劣了,把镜头对准未成年人的时候,这件事的性质就已经变了。但最终的处罚结果里,并没有体现出对未成年人这一情节的加重考量。
很多人觉得处罚轻,我也觉得轻。但轻到什么程度,该不该加重,这不是情绪问题,是法律适用问题。如果现有法律框架下只能做到这个程度,那该讨论的就是法律本身够不够用,而不是只骂一句“太轻了”就结束。
游泳馆、公共浴室、试衣间,这些本该让人放松警惕的地方,因为这类事件变得越来越让人不安。每个人进去之前都得先确认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人,这不是正常的生活状态。
处罚一个人容易,但让所有人重新获得安全感,需要的远不止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