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湖南衡阳“店家救助晕倒老人反赔一万九”的事,严格来说,并不是“扶不扶”的问题,因为——店家并不是因“救助”而惹祸上身,甚至可以断定,若不救助,怕是要赔得更多[石化]
[思考]在这种问题上,店家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只要人在你店里或门口“出事”,不管有理没理,“丧家”都会让你赔钱,否则就有千百种方法让你“做不了生意”,各种监管部门也希望“花钱消灾”“息事宁人”“求求你别闹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现实和法学圈的臆想恰好相反,对于“寻衅滋事”的打击,不是“多”了,而是还“远远不够”[叹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