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大爷在牌馆突然晕倒,店家及时搀扶并送医救治,但老人抢救无效身亡。家属认为不扶就没事,扶了就要承担责任。索要10万元赔偿。店家只愿意给2000余元慰问金,家属不接受,还威胁将遗体摆在店门口,多次协商后,店家赔了1.9万。网友纷纷炸锅。
事发当天,一位大爷独自走路,自行来到一家牌馆门口。
大爷没有进店消费,也没有找人打牌,只是觉得身体不适、体力不支。
他自己走到店外的公共凳子上坐下休息,打算缓一缓身体。
谁也没想到,坐下没多久,大爷突发身体疾病,毫无征兆直接晕倒在地。
当时店里开店的夫妻二人,第一时间看到了倒地的老人。
眼看老人一动不动、情况危急,夫妻俩没有犹豫、没有观望。
两人立刻快步上前,小心翼翼搀扶老人、查看身体状况。
发现老人已经意识不清,他们不敢耽误一秒,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救护车赶来之前,夫妻俩一直守在老人身边照看。
全程主动施救、积极帮忙,尽到了普通人最大的善意和责任。
遗憾的是,大爷年纪偏大、自身基础疾病严重,发病过于凶险。
即便及时送医全力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挽回生命,不幸离世。
本来谁都不愿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逝者为大、情理相通。
店家夫妻心里也十分惋惜,自认只是尽力帮忙、问心无愧。
可接下来家属的操作,让人无比心寒。
老人离世后,家属不仅没有一句感谢,反而上门追责索赔。
他们给出的荒唐逻辑让人无法理解:不扶就没事,扶了就要负责任。
家属固执认为,老人是在你店门口出事,你店家就脱不了干系。
一口咬定店家必须承担死亡责任,张口就索要10万元高额赔偿。
店家夫妻俩又委屈又无奈,自己好心救人,怎么反倒成了过错方?
全程既没有推搡老人,也没有诱发疾病,更没有延误救治。
为了体恤家属丧亲之痛,店家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让步。
主动提出,无偿给予两千到三千元慰问金,单纯安抚家属情绪。
可这份善意,根本满足不了家属的要求,被对方直接拒绝。
家属态度强硬、步步紧逼,死活不肯接受小额慰问。
甚至放出狠话威胁店家,如果不拿出十万赔偿,就把老人遗体摆在牌馆门口。
摆明就是想用闹事施压、堵店影响生意,逼迫店家妥协赔钱。
普通小本生意最怕纠缠、最怕闹事堵门、最怕舆论麻烦。
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店家万般无奈、被迫退让妥协,最厚赔付给家属1.9万元了事。
这件事曝光网络后,无数网友彻底炸锅。
网友直言,这是典型的“好人吃亏、善良受罚”。老人是自身疾病突发离世,和店家毫无因果关系。
很多网友愤怒留言:救人还要赔钱,以后谁还敢路见不平伸手帮忙?
不救无事、救人破财,这种结果,真的会寒尽所有好心人的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自愿对他人实施紧急救助,就算最后对方出现伤亡,救助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店家搀扶老人、拨打120、全程积极施救,属于标准善意救助。
店家一分钱都不用赔、完全无责。
老人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突发基础疾病,属于意外事件。
店家没有过错行为、没有侵权行为、没有延误救治。
老人坐在店外公共区域自行晕倒,不属于店家管控安全事故。
店家无需对路人突发疾病、意外死亡承担经营保障责任。
这1.9万不是法律判决的赔偿,是调解后的人道主义补偿。
是店家为了息事宁人、避免闹事、减少损失的妥协。
不是认错,不是担责,是小商家无奈的破财免灾。
家属那句“不扶就没事,扶了就要负责”,是最扭曲的三观。
照这个逻辑,以后路边有人晕倒,所有人只能冷眼旁观、不敢伸手。
开店本是谋生,救人本是善意,善良不该成为被拿捏的软肋。
真正该被安抚的是施救者的委屈,而不是纵容无理索赔的贪心。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