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说法,同居17年,最后还是散了。
17年,什么概念?一个孩子都能从咿呀学语,长到准备考大学了。
可她等来的不是一张证,而是一句“就这样吧”。
屋子里的东西都没怎么动。沙发上那个他坐出来的凹陷还在,洗手台上并排的两个牙刷,其中一个刷毛都炸开了,阳台上还晾着他昨天换下的衬衫,风一吹,袖子轻轻晃动。
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
这17年,她把一个女孩最水灵、最敢闯的时光,全押在了这间租来的屋子里。押在了晚饭后谁洗碗的默-契里,押在了深夜亮着的那盏等他回家的灯里,押在了他随口一句“以后再说”的承诺里。
她以为,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她以为,没有那张纸,爱也不会少一分。
直到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眼角的细纹,看着衣柜里一半属于他一半属于自己的衣服,看着那个他用了多年、杯口都磕出豁口的马克杯,突然就想通了: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爱情长跑,这就是一场长达17年的免费试用。
不想娶你的人,别说17年,就是70年,他都只是在找一个不用负责的室友,和一个不用给名分的家人。
这根本就不是爱不爱的问题,这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算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