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两江总督管辖范围,
辖区江南省 + 江西省,“两江”由此得名
江南省清初拆分,后分为江苏省、安徽省。
江西省。
清代不同阶段辖区变化
顺治初年,两江总督统辖完整江南省,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安徽+ 江西省。
康熙六年(1667)分省后定型(晚清固定版图)
江苏省:今江苏全省 + 上海市全境
安徽省:今安徽全省
江西省:今江西全省
总督衙门驻地长期固定:江宁府(今天南京市)。
军政:三省绿营、江防水师军务;
民政:赋税、漕运、盐政、河工(江南河道);
晚清增设:兼南洋通商大臣,管理东南沿海对外通商、洋务。
江南省不辖浙江省:福建省,这两个地方归闽浙总督;不辖湖北省湖南省:属于湖广总督。
江南省拆分后,江苏设江苏巡抚(苏州)、安徽设安徽巡抚(安庆),二巡抚仍受两江总督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