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的零食占座事件持续维持热议,先是列车员说由乘客自行协商,然后成都局说亲属无处置权,后来购票人又说是多买票是因为未成年人购票必须绑定成人票的无奈之举。为什么会有如此热度?我想是因为乘车出行是很多人都需要的,人人都有发言权。
乘客、承运者、律师都有各自的角度,但我觉得根本错位在于列车上同样价格却卖出了不同的座次。如果无座票能低价卖出,那么持票人应该没有正当理由要求使用他人的座位了吧。
但也有人为无座票的正常价格辩解,说无座票反而是保护购买无座票的乘客,因为根据规定持低价票的乘客是不允许蹭坐高价票座位的,因为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所以才可以在座位闲置时蹭坐,这种说法就有些片面了。
我们常说“一分价钱一分货”,蹭坐和完全使用权无论从舒适度还是心理感受上都不是一回事,不应该售出同样价格。何况公共交通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还要兼顾公益,在座位闲置时不能仅从商业利益考虑,应该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乘客“蹭”一下高价的服务。
规定当然要执行,但规定未必就代表合情合理。[握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