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扶了一下,你就得赔!”湖南衡阳,老人身体不舒服,没跟店主打招呼就进店休息,5分钟后老人突然晕倒,老板娘好心帮扶送医,老人去世,家属张口索赔10万元,理由是:你们扶了一下,就要赔偿!最终,老板夫妻赔了1.9万。老板娘:以后谁敢做好事?
8月17号那天,开牌馆的李哥夫妻俩正忙活着呢,来了一个老大爷,进来没说话就坐在店里休息。
老板娘以为大爷累了,也没多想,就让大爷独自坐着休息。
哪知道大爷坐了才五分钟,眼睛突然闭上,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随时就要倒下去!
老板娘见状,嗷的一声就冲上去扶,结果自己也跟着摔了一跤。
但她顾不上疼痛,爬起来第一反应就是喊自己老公:“快打120!快!”
两口子看老人晕倒,急的团团转,生意也顾不上做了,守在旁边一直等救护车来。
好在救护车很快赶到,把老人送去了医院,两口子才松了一口气。
可谁能想到啊,老人本身就有糖尿病还有一堆基础病,送到医院最后还是没救回来。
夫妻俩当时还挺唏嘘,觉得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哪知道祸事直接找上门了。
老人家属来到店里,非但没有感谢一句,张嘴就是:“我家老人好好的,在你店门口出事,你们还上手扶了,这事儿就跟你们脱不了干系,赔10万!不然咱们没完!”
李哥两口子直接懵了,这不是东郭先生和狼吗?人都快不行了难道眼睁睁看着见死不救?救了人还有错了?
结果人家家属的歪理能给你气笑:“你要是没扶,他死在那儿我们也不找你,你既然扶了,人最后没了,你就得负责!”
李哥夫妻都听懵了,这是什么歪理啊!老人没有进店消费,他们有什么义务负责?况且老人又不是死在他们店里的,是拉到医院抢救救不回来的!
可他们还没反驳呢,家属更狠的话就放出来了:“我告诉你们,今天这钱你不给,我们就直接把老人遗体抬到你店门口,我看你这生意还做不做!”
李哥夫妻看老人家属根本不讲道理,怕生意受到影响,就说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拿个两三千块钱当随礼了,也算一点心意。
可家属却得寸进尺,咬死了10万不松口!天天堵在店门口闹,骂脏话、拍大门,啥恶心事都干得出来。
夫妻俩开个小牌馆,本来就是做街坊生意的,哪经得起这么耗?
最后被逼得没办法,经司法所调解后给了19000块钱,这才把这帮瘟神送走。
事后老板娘坐在店里哭,说我当时就想着救人了,怎么做好事最后还得赔钱?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这样子可以赔偿的话,等我感觉要死了就去银行里坐坐!
也有网友说,本来我还在店门口放了免费凉茶和椅子,看了这个新闻吓死了!以后我的店旁边,凡是有老人坐在旁边,全部赶走。不是无情,是赔不起!
还有网友说,社会的好人、正常人、三观正常的人、热心的人就是这样一点点被消磨的!现在我已经了解了!1、溺水的不能救!2、车祸现场不能靠近!3、老人摔倒不能扶!4、朋友聚餐千万不要喝酒!5、车主千万不要顺带任何人!6、不能让老人到店里和店门口休息,家门口也不行!
我看完这事真的一肚子火,老人的家属,脸都不要了,把老人的死当成讹钱的由头,逮着个好心人就往死里薅。
从法律角度看,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通常以存在过错为前提。老人的死亡是自身疾病所致,店主主动帮扶的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过错,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扶了就有责”,说白了就是看人家老实,想拿软柿子捏,反正闹一闹不管多少总能拿到钱,零成本的买卖,可不就使劲作吗?
可是他们讹的是什么人?是好心人啊!这哪是索赔,这是抽所有好人的耳光,是把以后要摔倒的老人的路往死里堵。
以后再有人看见老人晕倒,谁敢轻易伸手?到时候真出事了,这些讹人的家属是不是又要跳出来骂社会冷漠?
善良不应该被拿来当软柿子捏,好心更不应该要付出代价。那些靠讹好人赚钱的人,今天你拿了这19000,早晚有一天,这份恶报会落到你自己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