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兩名入境香港 男性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十一個月兼罰款..」兩名入境香港男性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香港海关 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十一個月和罰款二千港元。 人員於八月二十一日在香港国际机场 截查兩名分別三十四歲和三十七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二十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九十萬港元,應課稅值約六十六萬港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坐監七年。
圖4:兩名入境香港男性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坐監十一個月和罰款二千港元。圖示於三十七歲抵達香港內地男性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圖5:兩名入境香港男性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十一個月和罰款二千港元。圖示於三十四歲抵達香港內地男性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香港法律香港执法香港法治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