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保险女业务员为了业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已婚男子开房180余次,男子投保50多份、总保费超1000万元,已缴515万元,还贷款近200万缴保费。男子妻子发现后,要求全额退保!律师:不正当关系不能直接认定保险合同无效!
这事儿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看完第一反应都是:这卖保险的也太拼了吧?但仔细往下扒,你会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 "敬业" 的故事,而是一场横跨七年、把一个家庭搅得天翻地覆的荒唐剧。
事情得从2017年说起,柳州的阿珍(化名)偶然翻到丈夫阿国(化名)手机里和一个女人的暧昧聊天,当时她气得抛下才两岁的女儿离家出走。阿国赶紧写下保证书,赌咒发誓再也不联系,阿珍心软就回来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份保证书从一开始就是骗她的。接下来七年多,阿国和那个叫阿丽(化名)的保险业务员压根没断,反而越走越近。
阿丽比阿国小八岁,当时只是保险公司的一个普通业务员。
这七年里,她的业务做得风生水起,一路升到了营业部经理,而她最大的 "客户",就是阿国。
从2017年1月到2024年11月,阿国在她手上买了50多份保险,总保费算下来超过1012万。
到事发时已经交了515万,剩下的496万还得继续交,更离谱的是,钱不够的时候,阿国甚至直接从保险公司贷款近200万来交保费。
东窗事发是在2024年下半年,阿珍住院办出院,意外得知自己有4000多块可以报销,一问才知道丈夫偷偷给她买了保险。
她当时就起了疑心——当年那个卖保险的女人,是不是又联系上了?趁丈夫睡着翻手机,果然翻出了大量转账记录:七夕发520、13.14,平时各种暧昧红包,还有大额转账,七年下来转给阿丽的钱超过300万。
后来派出所做笔录,阿国自己承认,这些年和阿丽开房多达180多次。
阿珍核对了开房时间和投保时间,说基本上每次开完房就出一单保险,阿国还帮着 "纠正",说没那么夸张,开完房直接下单的大概就十单,这话听着更气人——十单还少吗?
阿珍当然忍不了,先把阿丽告了,要求返还丈夫赠与的钱,法院查了半天,扣除双方的借贷和汽车合作往来,认定阿国赠与阿丽的钱大约90万,判阿丽返还。
阿丽不服上诉,柳州中院今年6月二审驳回,维持原判,而且在另一起名誉权官司里,法院也明确认定了两人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
但90万和500多万保费比起来,差得太远了。阿珍真正想要的,是把那些保险全退了。
她今年7月又把保险公司、丈夫和阿丽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些保险合同无效,全额退保。
这就到了最关键、也最让大家困惑的地方:明摆着是靠不正当关系拉来的业务,为什么律师说不能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道理其实不复杂,法律上看,保险合同是阿国和保险公司签的,阿国是个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这人连续七年买保险、持续缴费、还贷款交,这说明他是经过长期考虑的理性行为,不是一时冲动被忽悠了。
阿国自己也挺硬气,跟记者说他有十几套房,随便卖一套就够交保费了,没什么经济压力,他甚至直白地承认:"没有这种关系,怎么可能买这么多保险嘛?"
可问题就卡在这儿。不正当男女关系确实违背公序良俗,但这是两个人私下的道德问题,不能直接等同于保险合同本身也违法。
合同有效无效,看的是合同内容和签订过程有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是签合同的动机纯不纯。
你因为讨好情人去买保险,和你因为想给家人保障去买保险,在合同形式上可能完全一样。
但这事儿也不是完全没转机。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能证明这些投保本质上是变相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那依据民法典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还是有可能被认定无效的。
尤其是阿珍还指出了一些具体问题,比如部分保单没有本人亲笔签名、保险公司把阿国包装成年薪百万的优质客户、合同从来没交付过等等,如果这些属实,保险公司的操作本身就有问题。
说到底,这案子最让人唏嘘的不是那1000万,而是阿珍这七年的人生。她以为丈夫早就回归家庭了,结果人家在外面不仅养着情人,还把家底掏空了去买保险。
等她发现的时候,钱交了500多万,贷款欠了近200万,而那个靠她丈夫起家的女人,已经成了营业部经理。
目前保险合同的案子还在审理中,最终怎么判还不好说,但这个事儿给所有已婚家庭提了个醒:大额财产处置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事儿,夫妻共同财产,得两个人心里都有数。
也给保险行业敲了个警钟——如果靠这种手段拉业务都能被默许,那消费者对保险的信任,迟早要被消耗干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