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罕见直接硬怼: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法律不能一味和稀泥!
连官媒都忍不住出面发声,可见湖南衡阳这件事,到底有多离谱、多让人寒心。
祁东县司法局最终确认:店主肖爱华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和司法所调取了完整监控,核查了老人病历,结论清晰明确——老人死于自身基础疾病。《民法典》第184条写得明明白白: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责。
可法律给了好人底气,基层调解却把这份底气抽了个干净。
来看监控里发生了什么。8月17日中午12点50分左右,老人在肖爱华的牌馆门口椅子坐下。12点54分30秒,老人突然晕倒。肖爱华第一时间上前查看、护住头部、打120。13点01分,急救车赶到。从发现异常到专业救护力量介入,前后不过六分多钟——这个反应速度,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都算得上及时和尽责了。
可老人送医后还是没救回来。接着就是家属上门、索赔、施压。十万块。不给,就闹。
店开在那儿,人来人往,生意做不成不说,街坊邻居看见了还以为你店里出了什么大事。几天、十几天、几十天,普通人耗不起。这场拉扯的结果,就是十万降成了一万九,店主咬着牙把钱转了过去。调解放到桌面上看,事情“解决”了,协议签了,钱付了,家属不再追究了。
但这份调解协议,从头到尾回避了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店主到底有什么错?
你说她拒绝施救了吗?没有。你说她操作不当了吗?监控看得清清楚楚,她第一时间护住老人头部、拨打了急救电话。一个开牌馆的中年妇女,不是医生不是护士,你还能要求她做到哪一步?
说到底,很多基层调解的思路,长期以来都是这样一个惯性:不管谁对谁错,只要有人死在了你店里、你家门口、你摊子旁边,你就得多少出点钱。
这个逻辑在民间叫“死者为大”,在调解室里叫“维稳优先”。它的核心诉求只有一个——迅速把事了掉,别让矛盾扩大化。至于是非曲直,那是第二顺位的事。
这种思维方式,对调解员来说可能是最省事的。双方各让一步,签个字,卷宗一合,事情就算翻篇了。可对被逼让步的无责一方来说,这份“让步”带来的伤害是长久的。
钱是小事,真正让人寒心的是:你明明做了对的事,到头来却要为此买单。下一次再遇到老人进店歇脚、路人摔倒求助,你还会毫不犹豫地伸手吗?
央视网那篇评论说得非常透彻——“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这句话点出了整个事件最让人无法释怀的地方。调解成功了,从行政流程上看,矛盾化解了,家属拿钱走人了,店老板可以继续开门做生意了。但这样的“成功”,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换来的。
它把一个本应由法律兜底的明确结论,变成了一个模棱两可的“人道主义”让步。让步本身,就是对法律权威的消解。
这件事能在网上引发这么大的震动,恰恰说明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
大家对肖爱华的遭遇感同身受,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肖爱华”——你开个小店、做个生意、甚至只是在大街上扶了人一把,都可能因为一场意外被拖进无尽的拉扯里。如果每一次“无责”最后都要靠“破财消灾”来收场,那大家唯一理性的选择,就是冷漠。
肖爱华后来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她说,虽然经历了这些,以后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她还是会帮。
这句话让人感动,但更让人心疼。善良的人愿意咽下委屈继续善良,那是她的修养,不是社会的理所当然。我们不能一边赞美见义勇为,一边让见义勇为的人独自承担所有风险。
祁东县相关部门在舆论发酵之后,专门调取了完整监控、复核了老人病历,给出了明确的官方结论。这个动作本身是值得肯定的,及时纠偏总比将错就错强。但纠偏不能只停留在公文里。
肖爱华转出去的那一万九千元,能不能退回来?以后再有类似的基层调解,能不能先看法律怎么定,再谈人情怎么补?这些问题不解决,下一次“和稀泥”就还会发生。
法律不能和稀泥,调解更不能。调解的前提,必须建立在是非分明的基础之上。无责就是无责,不应该让人为一份并不存在的“过错”买单。
如果连官媒都忍不住要出面说“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那说明这件事已经不仅仅是某个地方某个调解员的个例了——它折射出的是一种需要被认真审视和纠正的基层治理惯性。
善意经不起反复透支。让法律的归法律,让好人有底气,这个社会才会有人愿意在别人需要的时候,伸手拉一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