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状态违法由车企担责 扯下了行业里“L2.99”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新增自动驾驶专章: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由车企 / 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普通 L2 辅助驾驶、未开启自动驾驶,依旧按传统规则,由驾驶人担责。
草案写得很明白,如果是L3及以上自动驾驶激活状态下违章(比如系统没识别出实线导致违规变道,或者没识别出限速牌导致超速),交管部门不扣车主驾照的分,罚单直接开给车企。
这倒逼车企必须在产品定义上做决断:你要么老老实实在说明书和车机界面上标清楚这是L2,出了事故车主背锅;你要么敢宣传是L3,那就准备好掏钱替算法的bug买单。
对普通买车的人来说,记住一件事就行:现在市面上你能买到的绝大多数带城市NOA领航的车,在法律上全叫L2辅助驾驶。不管销售怎么暗示你可以脱手,只要真出了事,交警只认你(兜底的除外)。
更关键的是,草案防住了技术耍赖。那种在撞车前0.1秒系统强行退出、把锅甩给驾驶员的逻辑设定,以后不管用了。只要后台黑匣子数据证明事故前处于激活状态,车企一样要担责。
技术到底行不行,以后别看发布会,看交警大队的罚单寄给谁。大V聊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