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生理需求”当偷东西的借口,这逻辑我是真绷不住了。
最近,纽约州众议院艾米莉.加拉格尔,在曼哈顿法院外的新闻发布会上抛出一番言论,看完让人大开眼界。
她说:部分人偷牙膏、肥皂、沐浴露这类生活用品不应该算盗窃。理由听起来还挺人道主义:人家有生理需求,很多底层人只是勉强维持生存,只是想活下去,总不能因为一块肥皂就把人送去坐牢。
在她看来,真正的罪过是城市里巨大悬殊的贫富差距,所以不能将偷生活物品的行为当成盗窃。这番话看似在替弱势群体发声,为底层诉苦,可细想一下,根本就站不住脚。
贫穷确实值得同情,贫富差距也是实打实的社会顽疾,但苦难不是伸手抢别人东西的理由。商店、超市的肥皂牙膏是商家花钱买来的,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商家要付房租、要给员工发工资,不能说你生活困难,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免费拿走。
不管偷的东西价值高低,无论偷窃的动机是为了生存还是贪欲,未经允许私自拿走别人的东西,这就属于盗窃。
她这个逻辑十分可笑,商店不是她的,却支持别人去偷商家的东西,这是什么道理?如果真那么大方,就应该自己开个店,允许所有底层人来“零元购”,不然,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而且,要是这个逻辑被认可,那底线将会直接碎一地——今天缺洗漱用品可以偷肥皂牙膏,明天肚子饿了就可以去抢零食面包。如此一来,往后谁缺点什么,都能拿“生存需求”当做偷窃的挡箭牌。
最关键的是,规则一旦撕开了口子,受伤害的不止是那些大型连锁超市。还有那些小本经营的街边小店。大店损耗尚能扛一扛,可小商户利润微薄,天天被人顺手牵羊,最后只能赔本关门倒闭,然后又会多出一批穷人。
现实早就给过很多教训,当地的零元购乱象时时发生。很多人打着生存的幌子冲进店里公然哄抢,拿的只是生活必需品吗?手机、衣服、首饰、奢侈品照抢不误,这些已远远超出生活必需品的范畴。当偷窃不用承担后果,不用怀疑,浑水摸鱼的投机者只会越来越多。
说到底,想要真正帮助到弱势群体,正确路径应该是完善救济、社会帮扶、提供生活物资、给困难人群实在的兜底保障,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而不是简单粗暴的把盗窃这种违法行为直接合理化。
各位读者怎么看?你觉得这个提议行得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