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色中恶鬼,妻子还助纣为虐!山东临沂,女子觉得夫妻生活没有情趣,借游泳月卡之便在女淋浴间、更衣室多次偷拍多名女性,然后把照片发给丈夫鉴赏。
8月6日晚间,女子在淋浴间偷拍时手机镜头暴露,被现场的小女孩提醒受害者,受害者随即报警,女子被抓现行后当场认错求饶。警方查实后,谭某、刘某夫妻二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事后游泳馆为涉事顾客办理退赔,同时补装警示牌与隔断帘子。
这事儿发生在临沂兰陵县一家游泳馆,8月6号晚八点多,小楠带着13岁妹妹冲澡,旁边小女孩拽衣角提醒"有人拿手机对着你拍",小楠冲出去对质,34岁谭某当场软了,嘴上嘟囔"没发外人、就觉得好看才拍",求着别报警。警察一查手机,遮羞布全扯下来——从2026年7月办了月卡起,她在女淋雨间、更衣室偷拍多名女性,里头还有未成年人,照片微信转给36岁丈夫刘某,刘某不但不拦,还逐张"点评",默许怂恿接着拍,夫妻俩拿别人身体当夫妻情趣的调料。
兰陵县公安局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按"多次、多人、涉未成年人、情节较重"顶格落锤:谭某8月7日至17日拘10天罚1000,刘某8月9日至19日同样10天1000块,两人各拿一份处罚决定书。网上有人喊"才10天太轻",得把话讲平:没牟利、没对外大规模传播、没装针孔器材,够不上刑法的非法使用窃照器材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治安拘留顶格就是10天,警方没手软,是法条就卡在这。
最恶心那句"只发给老公看不算外传"——法律不认这套。淋浴间、更衣室是绝对私密空间,手机镜头一对准别人身体,那一秒侵权就完成了,跟发不发群、卖不卖钱半毛钱关系没有。丈夫人没到现场,可收图、点评、纵容,算共同违法,这回把"不在场也能担责"钉死,给所有躲在屏幕后头当"云观众"的人提个醒。
游泳馆也跑不脱。事发时女淋浴区没禁拍标识、没隔断帘,管理漏洞让月卡成了偷拍通行证。现在退赔受害顾客、贴警示、加帘子,是补锅不是立功,公共场所经营方对更衣淋浴区有安全保障义务,真要较真,受害者还能走民事索赔那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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