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外包、真派遣",这六个字背后,多少打工人被"外包"两个字骗了?
中国劳动保障报8月28日报道:警惕"假外包、真派遣",根据相关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应认定为从事劳务派遣活动。
"假外包、真派遣",六个字,拆开看为什么重要。
先说"外包"和"派遣"有什么区别,外包,企业把某项业务整体交给另一家公司,对方自己组织人员完成,企业不管对方派了谁、怎么干,只看结果,派遣,企业向劳务公司"借人",人来你的工地、办公室、车间,归你管,但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区别在哪?外包管的是"事",对方自己管人,派遣管的是"人",你来管人,但人不归你,法律对两者的规制不同:派遣有行政许可要求,外包没有。
为什么企业要"假外包"?因为派遣有门槛: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要申请行政许可,要备案,要受监管,而且派遣有"三性"限制,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不能随便用,派遣用工比例不能超过总用工量的10%,外包没有这些限制,不限比例,不要求行政许可,不受"三性"约束,企业想大量使用灵活用工,又不想受派遣的监管,就挂个"外包"的名,实际按"派遣"的方式用:人归企业管,活归企业派,钱走外包公司的账,出了事企业说"这不是我的人"。
劳动者的困境,你被"外包"到一家企业,穿人家的工服,用人家的工位,听人家主管指挥,但合同签的是另一家公司,社保公积金另一家交,工资另一家发,出了工伤,"你去找外包公司",外包公司说"你是干活时受的伤,该用工单位负责",踢皮球,干了好几年,想转正,"你是外包人员,不是我们的人,转不了",年终奖,"外包人员没有",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这就是"假外包"劳动者的日常。
法律怎么认定的?"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应认定为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关键词是"用工形式",不管你合同上写的是"外包"还是"承揽",只要实际运作方式是"人来你的地盘、归你管、干你派的活",就按派遣认定,这叫"实质重于形式":合同上叫什么不重要,实际上怎么用的才重要。
认定以后有什么后果?第一,如果没有派遣行政许可,那就是"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违法,要罚,第二,如果用工比例超过10%,超标部分要整改,第三,劳动者可以主张同工同酬,要求与正式员工相同岗位相同待遇,第四,如果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以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要求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怎么保护自己?第一,签合同前,搞清楚合同对方是谁,是"用工单位"还是"外包公司",第二,保留证据: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工资条、社保记录,证明你实际归谁管、在哪干、干什么,第三,如果发现"假外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同工同酬或事实劳动关系,第四,别被"外包就是这样的"这句话唬住,法律不认这个名字,法律认的是"实际怎么用的"。
"假外包、真派遣",六个字,是法律术语,也是几百万灵活用工者的真实处境,名字可以骗人,法律不能骗人,你叫它外包,它还是派遣,关键不在于叫什么,在于实际上你被谁管、为谁干、出了事谁负责,搞清楚这三问,你的权益才有着落。
参考信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