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可以贷四十年,之前最长是三十年,很多人说这对地产是利好,我认为,作用其实不大,有钱的不会贷款,没钱的贷款买房压力也大,有一点其实很好,如果个人愿意延长还贷时间,是不是把存量贷款展期为四十年,这样月供减少,可支配资金变多,对于刺激消费应该有作用。
还有个问题,我们知道有些商品房是住宅用地,七十年时间,但是商住房是四十年土地使用权,换句话说,用地时间按照拍地拿地开始算,换言之,我们买楼房等你住进去的时候,其实已经没有七十年或者四十年了。
最长还贷四十年,贷款没有还清,土地使用期限到期,这就有些难心了。
所以老百姓买房,初衷还是尽量缩短还贷时间,利息太高,不如有钱就还。
延长还贷时间,现实意义并不大。不如购房贷款贴息,更实际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