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请得起”到“覆盖得了”:律师法十年最大修订,为三类群体打开制度闸门
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新法自9月1日起施行。修改条款只有10条,却为三类关键群体打开了制度闸门——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及港澳法律执业者,每一条都与他们的权利和机会密切相关。
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能否获得法律专业支持、支持是否充分到位,直接关系司法天平的平衡。此次修法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把“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正式写入法律。这意味着,凡是进入刑事程序的当事人,享有法律专业支持不再是因经济状况或法律意识而异的“有条件”权利,而是一项刚性的全覆盖式制度安排。过去在不少案件中,当事人请不起律师或者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导致诉讼中处于弱势;如今“应覆盖尽覆盖”从政策倡导上升为法定原则,这项制度兜底直接关系到每个案件当事人最切身的自由与财产权益。从“请得起才有的服务”到“覆盖得了的制度保障”,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节奏越来越快,跨境商业摩擦、海外合规审查、国际投资争端,桩桩件件都离不开熟悉国际规则的法律行家。新法明确规定,国家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储备。过去面对复杂跨境纠纷,企业想请国际化的中国律师却常常捉襟见肘;如今国家从制度层面出手补短板,传递的信号再清晰不过——涉外法律支持从可有可无的“备选项”变成了必须面对的“必答题”。
自2020年和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授权试点以来,已有600多名港澳律师取得大湾区执业资质。新法将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既是对港澳法律力量的开放与吸纳,也为大湾区日益增长的跨境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次修法用10个条款撬动了三个维度的制度升级——刑事辩护从“有条件”变为“全覆盖”,涉外法律服务从“短板”变为“必修课”,港澳律师从“试点”走向“常态化”。步子不算大,但每一步都踩在了关键的位置上。
参考资料:
[1]法制网.推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法制日报.2026-8-29
-08/29/content_94489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