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从上铺摔下受伤,转头要求朋友承担赔偿责任。朋友觉得自己好心帮忙反倒惹了官司,女子却拿出转账记录:自己住了十几天,也给过100多元,这难道还能算白住吗?
这事我看完判决书才明白,闹到法院的两个人,李某和朱某,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
李某以前在上海做家政,朱某是她那会儿处得来的朋友。
后来李某离开上海,身体不好,得定期回来复查。朱某知道她这情况,没多想,钥匙一给,说你来了就住,不用客气。
搁谁听着,这都是件挺让人心里一暖的事。
2024年9月,李某又回上海复查。以前她来都是睡客厅沙发,这回不知怎么就换到了卧室的高低床上铺。半夜手机要充电,她就冲着没护栏那边躺下了。
人一睡熟,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从上铺摔到了地上,脊髓受了伤。朱某发现的时候慌得很,赶紧把人送去了医院。
要是故事到这儿就结束,那也就是一场让人揪心的意外。可李某出院以后,想法变了。
她觉得这床的护栏设计有问题,护栏太矮,长度也不够,而且朱某的房子平时还对外租过,那是不是说明这压根不是单纯的朋友借住,是不是也该负点责任。
后来官司打到法院,她要的赔偿,有十万多。
朱某这边听着也委屈。
她说自己从来没拿这事当生意做,李某生病来复查,看她可怜才把钥匙给她,图的就是让她少花点住宿钱。
家里人平时也睡这张床,从没出过事。而且那天晚上她压根没安排李某睡上铺,是李某自己选的。
案子争来争去,争的其实是一件小事,几笔转账,一共一百多块钱。李某说,我住了十几天,还给过钱,这怎么能算白住。
朱某说,那点钱不是我要的,是她自己不好意思白住,主动转的,也没个准数。
两人平时的聊天记录也翻出来看了,语气都还是朋友那种熟络劲儿,朱某还请李某跟家里人一起吃过饭。
朋友之间你来我往,发个红包、给点心意,跟按次收费、按天计价,是两码事。
法院最后认的也是这个理,说朱某让李某暂住,说到底是朋友之间的一份情分,够不上做买卖收房租的性质。
上铺也不是朱某特意安排的,人受伤以后,朱某该做的都做了,把人送了医院。
责任这事儿,得看有没有过错,朱某这边挑不出毛病,所以李某这笔赔偿,法院没有支持。
要是换作是你,朋友生病求助,你把钥匙递出去的那一刻,会不会想到日后要为一张床的护栏高度自证清白。
李某摔的那一下,疼的是身体,闹的这一场官司,伤的是交情。
朱某以后大概不会再轻易把钥匙给谁了,这才是这件事最让人叹气的地方。
一场病,一把钥匙,一张床,牵出的道理其实挺朴素,帮忙可以,但心里那杆秤,自己得先掂量清楚。你要是遇上朋友求你借住,这钥匙,你还敢给吗。
信息来源:腾讯新闻、搜狐、网易、光明网等媒体对该案的报道(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