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必须严惩!”厦门,那家消杀公司的事,有了新动静,公司法人、股东、业务培训主管等

“必须严惩!”厦门,那家消杀公司的事,有了新动静,公司法人、股东、业务培训主管等6人已经被警方正式刑拘。此前,这帮人把敌敌畏灌进矿泉水瓶,撕了标签就往餐厅餐具、桌面上喷,十几家店的海鲜被毒得翻了白肚,老板去问还甩锅“天气热、没增氧”。药厂明明写着要等7天挥发,他们第二天就让餐厅照常开门。更讽刺的是,公司内部员工都摇头说:“这些地方,我打死也不会去吃。”记者深夜暗访,发现这帮人连夜换上合规药瓶演戏,可地面残留一测,敌敌畏还是阳性。如今,检测说环境指标合格了,可网友不买账:那是清理后的数据,当初吃进嘴里的怎么算?
 
据悉,这家消杀服务公司叫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21年,在一个月前还生意兴隆,有数十家知名连锁餐厅都是它的客户。
 
2026年7月,一位知情人举报称绿林森在给餐厅做消杀时,长期使用的竟是一种名为“敌敌畏”的中高毒性有机磷杀虫剂。
 
这家公司的操作触目惊心,员工们把敌敌畏原液灌进撕掉标签的矿泉水瓶里,直接喷洒在餐厅的餐具、桌椅乃至食材附近。
 
有员工事后坦言:“我们消杀过的餐厅我个人是不会去吃的,打死也不会去吃的!”
 
更令人不安的是,多家餐厅反映店内海鲜莫名死亡。知情人透露,出现这种情况的餐厅多达十几家。
 
当餐厅老板在微信群中询问原因时,公司负责人庄某臣却用“气候原因”或“水池未增氧”等说辞搪塞。
 
而实际上,厂家对敌敌畏的使用有明确警示,需要7天挥发期,且严禁直接喷洒在餐具或食物上。
 
可绿林森服务的所有餐厅,几乎都在消杀的次日正常营业,残留的药剂根本来不及充分降解。
 
调查记者很快发现了更深层的问题,绿林森的员工大多没有从业资格证,配药全凭业务培训主管李某用手指比划估算,从未用量杯按说明书操作。
 
公司之所以铤而走险,成本是核心因素:一瓶敌敌畏只需几元钱,而合规药品“残杀威”要25元一瓶,效果更好的药剂则要数十元。
 
2026年7月31日,厦门相关部门接到线索反映后,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前往绿林森公司检查。
 
但令人震惊的是,就在当晚,这家公司仍在继续作业。记者跟踪发现,消杀人员依然用矿泉水瓶携带药液,喷洒在餐厅各个角落。
 
此后,公司在表面上更换了合规药品“残杀威”,但记者采用敌敌畏胶体金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依然为阳性。
 
更离谱的是,执法人员还在公司里翻出了“三无”杀鼠剂“追踪粉”和溴敌隆。
 
到了8月中旬,事情越扒越深,这家公司在被曝光的前一天,还统一改了个“马甲”名字想蒙混过关。
 
被服务的餐厅也坐不住了,绿茶、先启半步颠等餐厅纷纷停业自清,池奈全国排查,鱼旨寿司赶紧撇清关系说早不合作了。
 
8月24日,调查组查扣药品、封了公司。
 
8月30日,联合调查组再次通报,法定代表人庄某臣、股东曾某鸣、业务培训主管李某等6个人全给刑事拘留了。通报还强调,环境检测现在监测已经达标。
 
但是,涉案公司及人员的违规事实铁证如山,案子还在挖,涉案人员谁也逃不了。
 
对此,有人骂老板黑心,赚脏钱;有人质疑监管,查而不止;更多食客后怕,担心身体。连同行都看不下去,直呼“早该抓了”。
 
大家最气不过的是,事后检测说合格,可当初吃进嘴里的,谁来负责?必须严惩,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从法律角度,涉案公司及人员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刑法》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敌敌畏属于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有毒物质,绿林森公司将其喷洒在餐具、食材存放区等直接接触食品的环境,等同于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掺入有害非食品原料。
 
庄某臣作为法定代表人,曾某鸣作为股东,李某作为业务培训主管,均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其行为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还可能涉及“投放危险物质罪”,起刑即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结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涉案公司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相关人员将被列入行业禁入名单。
 
此外,在民事责任方面,公司需对餐厅承担海鲜死亡、停业损失等财产损害赔偿;若消费者能证明健康受损,公司还须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侵权赔偿,甚至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无小事,这根高压线,谁也碰不得。法律不会放过侥幸者,黑心钱赚得再多,终究要拿自由和信誉来还。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