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劝不改!乐山男子江边长期裸泳,路人看了整整一月,劝说反被怼
四川乐山青衣江徐浩大桥段,每天清晨都有不少市民散步、跑步,也是很多家长带孩子晨练的必经路段。可近一个月来,一名中年男子的怪异举动,让过往路人尴尬不已。
这名男子每天准时下河游泳,全程一丝不挂,腰间只系了一个救生衣遮挡,完全不穿泳裤。
早起锻炼的汪女士,连续一个月天天撞见这一幕。起初她选择忍让,想着对方或许只是临时图方便。
可对方丝毫不知收敛,日复一日我行我素。实在忍无可忍,汪女士上前好言劝说,希望他穿上泳裤,顾及一下公共体面。
没想到男子态度蛮横,直接回怼:又没邀你看!
轻飘飘一句话,直接堵得人哑口无言。
路过的行人被迫观看,带孩子的家长慌忙捂住孩子眼睛绕道,年轻姑娘只能低头快步走开。大家一次次包容沉默,反倒纵容了他的肆无忌惮。
同在江边游泳的其他人,全都自觉穿戴整齐、遵守公德,唯独少数人肆意破坏公共氛围。
很多人以为江边裸泳只是不讲卫生、不拘小节,其实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青衣江属于城市开放公共水域,男子长期、持续裸泳,造成路人不适,完全符合违法认定标准。信息来源:中国人大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开法条
更让人无奈的是,记者走访核实发现,目前当地派出所暂未接到相关报警举报。
明明有法可依,却因为无人举报,导致这类不文明行为长期没人管束。乐山早已出台规定,公共水域违规游泳可处罚款,裸泳更是突破公序良俗底线。
个人自由,永远不能凌驾于公共公德之上。
一条泳裤,守住的不仅是自己的脸面,更是对所有路人的尊重。非要等被举报处罚、依法拘留才知错,实在得不偿失。
你在生活中遇见过这种自私又不讲理的不文明行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