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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女子已经有两个女儿,她想要再生一个男孩。她听说一家中医门诊部有“秘方”

河南南阳,女子已经有两个女儿,她想要再生一个男孩。她听说一家中医门诊部有“秘方”,可以调理身体保证生男孩。女子花了12万元在这家医院调理看病,之后女子成功怀孕。她偷偷查验胎儿性别,查出还是女孩。女子就去做流产手术。她将医院告上法院,要求门诊部退还12万元,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案子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这样判!

女子高某春(化名),她已经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

家里一直盼着,能再生一个男孩,凑成一个儿女双全的家庭。

求子心切的她四处打听,到处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调理身体。

后来,她从母亲朋友那里听到一个消息:某地方有一家中医门诊部,有“祖传秘方”,可以调理身体,保证能怀上男孩。
 
一听到“保证生男孩”这几个字,高女士动了心。

在她看来,中医调理身体,说不定真的有效果。

抱着满满的期待,从2024年3月开始,她就和丈夫一起,找到了这家中医门诊部。
 
门诊部的医生告诉她,只要长期在这里调理,吃药、灌肠、按揉腹部,坚持一段时间,身体就会变成容易怀男孩的体质,之后备孕,大概率就能生下儿子。

为了这个目标,高某春前前后后跑了一年多。

她按时到门诊部拿药,每天坚持服药,每周都过去做腹部按摩、灌肠等项目,各种调理方案一个不落。

一年多下来,各项药费、理疗费加在一起,她一共花掉了整整12万元。

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是一家人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

可一想到将来能生下一个男孩,她咬咬牙,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一直到2025年5月,门诊部的医生告诉她,身体已经调理好了,可以放心备孕。

没过多久,高某春真的顺利怀上了孩子。

一家人本来满心欢喜,可心里还是悬着一块大石头:这一胎到底是不是男孩?
 
法律明确规定,非医学需要,不允许鉴定胎儿性别。

可求子心切的高某春,还是偷偷找了一家第三方机构,抽了血送去检验,想提前知道宝宝的性别。

检验结果出来,给了她当头一棒,肚子里这一胎,依然是女孩。
 
期盼了这么久,花了十几万,折腾了一整年,最后还是没能如愿。

巨大的失望冲昏了她的头脑,高某春很难接受这个结果,一气之下,她去做了流产手术。
 
做完手术之后,高某春越想越不甘心。她觉得,这家门诊部就是在骗自己。

她认为医生承诺可以调理到生男孩,自己花了12万,受了那么多罪,最后还是没能怀上儿子,身体还因为流产受到伤害。

她心里憋着一口气,高某春多次带人到门诊部吵闹,言语激动,引发冲突。

导致门诊部负责人突发脑梗送医,门诊部称保留向她索赔20万元的权利。

后高某春也向卫健委、市监部门投诉,但监管部门核查后,没有查到该门诊部违法行医的证据,没有立案处罚。

于是,她一纸诉状,把这家中医门诊部告上了法院。

她要求门诊部退还自己之前付的12万元调理费,另外还要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门诊部在法庭上辩解理由三点:第一,医院只是给高某春做普通的妇科、体质调理,从来没有承诺过一定能生男孩,更没有合同约定达不到目标就要退钱赔偿。

第二,医院只是正常给她做中医调理,收费是合理的。

第三,高某春自己一心想要男孩,自己偷偷去查胎儿性别,不满意就主动去流产,这些决定都是她自己做的,和门诊部的诊疗没有关系。

高某春拿不出合同,也拿不出录音、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证明医生给过“包生男孩”的承诺。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也禁止因为性别不满意就做流产手术。

法院认为,高某春花钱调理,出发点就是希望通过人为方式,选择胎儿的性别,想要只生男孩。

不管是民间偏方调理求男孩,还是偷偷鉴定性别,都违背了男女平等的社会观念,也违背了法律倡导的公序良俗。

双方达成服务、付钱调理这件事,从根源上目的就不合规,不受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给出了判决:驳回高某春全部的诉讼请求。

但高某春不服,又起诉二审。

可是二审法院审理之后,维持了原判。
 
从科学上来说,生男生女是由父亲的染色体决定的,女性身体怎么调理都改变不了。

生孩子这件事,最好顺其自然。

儿女都是缘分,男孩女孩都值得被好好疼爱。我们不要被陈旧的执念困住,更不要去做违背公序良俗、触碰法律红线的事。

对此,大家怎么看?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