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某城烟雨》创作夹带地域文化争端私心、背离文化传承初心
部分主体斥资打造剧目《某城烟雨》,表面是以文艺作品形式传承弘扬民间传统文化,实则动机不纯、夹带私货,并非纯粹的文化传播行为,而是刻意借文艺创作介入地域文化归属之争,通过商业化、大众化的传播手段,强行篡改、绑定地域文化概念,为自身地域文化溯源造势,严重违背了文艺创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初心。
其一,刻意强行绑定地域别称,制造文化概念垄断,违背历史公论。从历代文献记载、民间流传惯例、地域沿革考证结论来看,某枚县并无充足、权威的历史依据支撑“梅城”这一别称,且该说法流传范围狭窄、民间认可度极低,并未形成公认的地域文化标识。反观安庆全域,自古多处乡镇、街道以“梅城”定名,而潜山县古称“梅城”沿用至今,“梅城”作为安庆本土传统地域称谓,历史底蕴深厚、流传影响广泛,是毋庸置疑的传统地域文化符号。而《某城烟雨》的创作核心并非还原真实历史文脉,而是借助大众传播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优势,以重金造剧的方式,人为将小众、无权威依据的“某枚县=梅城”概念进行战略性植入、固化,强行抢夺正统地域文化称谓,本质是借文艺创作搞地域文化占位。
其二,曲解古籍文献释义,篡改文化本源,为地域争端服务。该剧创作的深层核心目的,是针对性篡改1921年《宿松县志》中“梅俗”的正统释义,服务片面的地域文化归属论调。部分主体试图通过剧目剧情、文化输出导向,将古籍记载的“梅俗”强行定义为“某枚县专属民俗”,片面切割黄梅调、黄梅民俗的本源根基。但从安庆本土农耕民俗与文史考据来看,学界公认正统解读为,“梅俗”指代安庆地区梅雨时节的农耕民俗,本地自古将梅雨季育秧称为“开黄梅”、插秧劳作称为“做黄梅”、农耕田歌称为“唱黄梅”,由此衍生的曲调即为“黄梅调”,完整梳理出了黄梅民俗、黄梅曲调源于安庆农耕文明的清晰文脉。剧目刻意无视权威学术考证与千年本土民俗传统,强行扭曲古籍释义,并非文化溯源,而是带有极强目的性的文化篡改。
其三,文艺创作夹带地域私念,背离文化传承本质,破坏传统文化正统性。文艺创作的核心使命是挖掘、还原、传播优秀民间传统文化,坚守客观、公正、尊重历史的原则。而《某城烟雨》着眼地域文化归属争端展开布局,从剧名定名到文化内核输出,步步为营、刻意造势,以大众文艺为载体夹带地域对立私货。其根本目的不是弘扬黄梅民俗、黄梅调等传统非遗文化,而是通过传播流量洗脑大众,固化错误的地域文化认知,抢夺安庆原生文化IP与文脉正统。这种功利化、争端化的创作模式,割裂了传统文化的历史脉络,歪曲了民间民俗的本源释义,不仅无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反而混淆大众文化认知、扰乱地域文史定论,是典型的借文化之名、行争端之实。
综上,《某城烟雨》绝非纯粹的文化传承文艺作品,而是一场精心策划、重金造势的地域文化归属营销工具。创作方醉翁之意不在弘扬烟雨民俗文脉,而在抢夺“梅城”文化名号、篡改黄梅文化本源,动机功利、目的狭隘,严重违背文艺创作与文化传承的初心,是夹带私货、服务地域争端的非纯粹文化创作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