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案例库刚放出来一个案子。看完我第一反应是懵的。房产证上写99%都不算数了?
上海一男的,把975万的房子99%给了老婆。离婚后老婆拿着房产证来分钱,法院判房子归男的,只补50万。
975万的99%,那可是965万。最后就拿了50万,刨掉她自己出的11.9万税费,到手38万左右。
说下这两人。
男曹某,1995年的,当时刚退伍,在证券公司做销售。女赵某,1982年的,离异带个女儿。差13岁,顺风车认识的。谈了一个月领证。
结婚三年半,实际住一起就半年。没办婚礼,双方父母没见过面,没孩子。
2020年6月分居,12月赵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2022年2月第二次起诉,离了。
离的时候赵某压根没提财产的事。
2022年12月,法院收到了她的起诉状——要求按99%分房。
这十个月她一声没吭。没要过钱,没找过人。突然就起诉了。
有一个点挺有意思。
赵某是干房地产的。一个做这行的人,会不知道过户99%意味着什么?
一个做了多年房产的女人,她清楚每一笔税费怎么算,知道直系赠与和夫妻加名的区别,知道法院怎么判婚内析产。
加名那天曹某被窗口临时问了一句,随口就答应了。赵某全程在场,她没拦,没提醒,没让他再想想。
一个房产从业者,面对一套近千万的房子,对方要把99%给她——她收了。
收完不到半年分居,不到一年第一次起诉离婚。
离婚全程不提房子,离完十个月再单独起诉追。
房子哪来的?
不是小两口买的。2006年曹某家老宅拆迁分的,当时他才11岁。一直登记在曹某和父母三人名下。
2019年7月13日,父母签赠与合同,写明只给曹某一个人。
7月17日,曹某去办加名。
父母签完字不到四天,儿子把99%送人了。两个老人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他们住了一辈子的老宅拆了换来的房子,差点变成别人家的。
法院后来怎么判的?
用的是一条新规矩——2025年2月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五条。
这条说白了就一个意思:夫妻间送房子,默认是奔着过一辈子去的。如果婚姻时间短、给的人没重大过错,法院可以把房子判回去。
再结合共同生活多久、有没有孩子、对家庭贡献大小,决定补多少。
这案子婚姻三年半、实际住半年、没孩子、男方无过错。跟这条严丝合缝。
另外,父母赠与合同写明只给曹某一人,这是曹某个人财产。加名只是在个人财产上加了个份额。
法院也说了,曹某是成年人,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赵某付的税费是信赖利益,得考虑进去。
最后折中,50万。
一个干房产的女人,收了99%,没提醒,没推辞。离完婚十个月才来追这笔账。
你觉得她当初想到这个结果了吗?评论区见。
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