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兰店,一女子专门挑那些工作稳定、手里有点闲钱、看着也本分的中年男性搭讪。这类人有个共同点:在单位多少算个中坚力量,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最怕的就是名声出问题。刘某某挺会拿捏这层心理,先是以处对象或者做情人的名义接近,主动发生关系。等这步走完,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
她不给对方留退路,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要么给钱,要么我就去你单位闹,去你孩子学校闹,再不行我就说自己被欺负了,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就这套组合拳,她从不同人手里陆续弄走了十九万五千多块。现在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住了,案子还在往下查
这年头一个成年男性,尤其是有点社会身份的,最怕的就是私生活被摊在阳光下。哪怕你是被设计的,只要沾上这种事,周围人的眼光就够你喝一壶的。单位不会管你是不是受害者,领导只会觉得你给组织添了麻烦;家里人那关更难过,老婆孩子以后怎么做人。所以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破财消灾,赶紧把这个火灭了
刘某某敢这么干,吃准的就是这个,但问题也出在这儿。你越怕事,事就越找你。这种人就像蚂蟥,叮上你就得吸饱了才松口。今天你要五千,给了;明天再要一万,可能就是个无底洞
其实从法律角度说,这种事儿只要留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对方根本没那么多戏可唱。强奸罪不是她说有就有的,得有完整的证据链。至于去单位闹,那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警察正愁没线索呢。可问题是,很多人在那个节骨眼上,脑子是懵的,光想着怎么捂住盖子,压根没想过掀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