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群亮明官职求关照?”河北保定,一个高中家长群里,有位家长突然甩出一段话,声称自个儿是市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孩子妈是保定学院人事处副处长。说完职务,紧跟着就来了一句:希望老师多关照关照我家孩子。截图一传到网上,引发热议。有人翻来覆去地看那几行字,说这哪是求关照,分明是拿“官帽”给老师递话。学校反应很快,公开表态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搞特殊照顾。医院那边也坐不住了,说正在处理。倒是孩子妈的单位一直没动静。网友疑问:一个纪委书记,在家长群里摆“官谱”为孩子铺路,到底是护犊心切,还是骨子里的“特权”意识?这事儿,真值得琢磨。
据悉,近日,网上悄然流传开来一些微信群聊天截图,截图的内容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简洁到有些突兀。
在一个名为“保定一中某班级家长群”的对话界面里,一位家长赫然发送了一段文字。文字的大意是,他本人是保定市人民医院的纪委书记,而孩子的母亲,则是保定学院人事处的副处长。
在亮明这两重身份之后,他话锋一转,将话题引向了所有家长都最为关切的焦点,希望老师能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给予他的孩子“多些关照”。
截图流出后,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网友的议论焦点很自然地集中在几个关键词上:“纪委书记”、“人事处副处长”、“老师关照”。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化学反应,触动了大家对教育公平、公正以及“权力”运用边界的敏感神经。
这个疑虑是朴素的,一位担负着党纪监督职责的纪委书记,一位身处高校人事管理关键岗位的副处长,在为一个普通的高中生请求“关照”时,是否下意识地动用了他们手中的公职身份作为筹码?这种在家长群这样一个半公开场合“亮明身份”的行为,究竟是爱子心切的无奈之举,还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特殊思维在现实生活中的自然流露?
而学校方面,面对这样具有特殊身份的家长提出的“关照”请求,又该如何自处,才能守住教育公平的底线?
面对不断发酵的舆论,事件的相关方很快做出了回应。首先站出来的是保定一中,也就是涉事学校。校方的回应简洁有力,态度明确。他们表示,已经关注到此事,并重申了学校的教育原则:对所有学生都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绝不会因为任何一个学生的家庭背景或家长身份而给予特殊的照顾。
与此同时,事件中另一个核心主体,也就是那位家长自报的单位保定市人民医院,该院的值班室工作人员在面对澎湃新闻等媒体记者的求证时,坦承医院方面已经了解到网络上的相关情况,并且正在对此事进行处理。
这虽是短短的一句话,但它至少说明了医院并未回避此事,而是将其视为一个需要正式应对的事务。
至于另一位主角,孩子母亲所在单位保定学院,记者多次致电,均未获回应。这种沉默,或许也是一种态度,但具体内情,无从得知。
对此,有网友说,这哪是请求,分明是道难题。照顾了,对其他孩子不公平;不照顾,又怕得罪人。一个家长群瞬间变成修罗场。说到底,最该被“关照”的,是他自己的纪律意识。
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呢?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涉案家长如查实在微信群中主动披露自身及配偶的公职身份,并直接提出“关照”请求,该行为虽发生在工作场所以外,但其目的涉嫌通过明示职务身份,对老师施加非制度性的心理压力,以期为子女获取规则之外的便利,涉嫌违反廉洁纪律。
同时,该事件经网络传播,对公职人员形象及单位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关于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职人员形象的规定,亦可给予相应处分,最高可开除。
而《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具体到本案,涉案学校若因家长身份而给予其子女特殊照顾,则破坏了教育公平,涉嫌违法,面临主管部门追责。
而且,《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教师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学校明确表态不特殊照顾,既履行了法定义务,也保护了教师免受不当干扰。
目前,相关单位已经启动处理程序,相信很快会有结果。
这起事件警示我们,公职身份是责任而非筹码,教育公平不容任何人染指。每一次任性的“亮身份”,都可能成为孩子成长中沉重的负担。“权力”有边界,做人须本分,这是最基本的担当。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