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案,朱女士指控丈夫重婚罪被驳回。她表示不会放弃,已向无锡中院提交自诉材料。
从法律角度看,事实重婚罪需双方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被亲友邻里普遍认可;而胚胎案中的假结婚证和医院建档行为,的确是够不上刑事重婚门槛的!
我觉得她还是别为了口气,去执着重婚指控了,因为那个太难...也没有必要……
她当前最应该做的不是: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财产,及查清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跟那个渣男离婚吗?
出轨、小三这些固然让人可恨,但生活是自己的,碰上这样的渣男唯有及时止损、方为上策!
您觉得朱女士该出这口气,还是换个方向呢? (信息源:第一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