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已成“孽债”新变种!原配追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三却倒打一耙,法理不容,情理难恕!此风不刹,家教何在?增设《破坏婚姻家庭罪》,不是多一个罪名,而是立一根标尺! 点睛之评:容忍歪风,必毁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