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女子躲避狗咬撞车,司机赶恶犬反遭起诉,法院:有过错,赔偿4万多 一名58岁女子

女子躲避狗咬撞车,司机赶恶犬反遭起诉,法院:有过错,赔偿4万多

一名58岁女子躲避恶犬时撞上路过车辆,司机下车后又拿铁锹把狗赶走救人,最后却和狗主人一起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公开的裁判信息显示,女子经过一年半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一审法院认定狗主人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承担10%的责任,各项损失合计约25万元。
 
这个结果让不少人感到疑惑。司机明明下车驱赶恶犬,为什么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法院审理的并非只有“谁最后咬了人”,还要分析整起伤害是怎样一步步形成的。
 
事发在村道路段。女子行走过程中,突然遭到两条没有拴绳的大狗扑咬。她受到惊吓后不断后退,慌乱中撞上了一辆路过的机动车,整个人摔倒在地。
 
两条狗并没有因此停下,继续对她进行撕咬。司机见状下车,拿起铁锹将恶犬赶开,女子随后接受治疗。
 
如果只看结果,造成咬伤的直接因素显然是恶犬。但连续伤害责任的判断,需要把每个环节拆开来看。
 
女子先被未拴绳的狗追咬,接着在躲避过程中撞上车辆,摔倒后身体处于更脆弱的状态,恶犬又获得了继续撕咬的机会。车辆碰撞虽然没有直接造成女子严重伤情,却客观上改变了现场状态,增加了后续被狗咬伤的风险。
 
法院据此认定,狗主人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承担10%的责任。法院认为,车辆驾驶人在村道行驶过程中没有尽到足够的观察和避让义务。
 
司机后来实施了驱狗救人的行为,这一行为值得肯定,但它发生在车辆与女子发生碰撞之后,不能自动抹去此前可能存在的驾驶过错。
 
这起案件体现了侵权责任中的“多因一果”思路。一个人受到的损害,可能由多个行为共同促成。直接造成伤害的因素,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对损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增加风险的行为,也可能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法院并没有把全部责任都压给司机,也没有因为狗是直接咬伤者就让机动车方完全免责,而是结合各个环节确定责任比例。
 
女子经过一年半治疗,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说明这起事故造成的后果并不轻。最终各项损失约25万元,狗主人承担一半,机动车方承担一成,其余责任比例还涉及案件中的其他认定因素。
 
现有信息没有提供全部赔偿项目和具体金额分配,因此不能简单把25万元全部理解为司机和狗主人共同承担的数额。
 
司机下车救人这一细节,也引出了紧急施救与责任承担之间的边界。现实里,很多人遇到危险会犹豫,担心自己帮忙后反而惹上麻烦。
 
法律通常鼓励对他人实施紧急救助,但救助行为和此前造成风险的行为需要分别评价。驱赶恶犬属于现场救助,车辆行驶是否存在观察避让不足,则属于事故责任判断,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案件给养犬人提了一个最直接的提醒。养犬需要依法管理,外出遛狗应当拴绳,不能把大型犬放任在公共道路上。
 
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