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45岁高龄产妇生产前就被认定为橙色孕妇。谁料,在生产时,刚打下麻药三分钟就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嘴唇发紫口吐白沫的情况。医生赶紧为其做心肺复苏,接着将孩子剖了出来,还顺带做了子宫肌瘤剥离手术。好在孩子平安出生,但产妇被转进大医院住进ICU,52天后,不幸离世。死因系多脏器衰竭。家属悲痛欲绝,认为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先后申请市、省、国家三级鉴定,前两次都认定医院无责任,最后一次认定医院存在操作失误,家属本以为有了维权有望了,结果,警方还是以未达不到医疗事故罪标准,不予刑事立案。
45岁赵秀玲在生产前就查出患有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被认定为高危橙色孕产妇。
2024年4月,她入院做剖宫产手术,谁知麻醉才刚过去三分钟,人突然呼吸心跳骤停,嘴唇发紫口吐白沫。
医院紧急抢救,一边心肺复苏,一边把孩子剖出来,还顺带做了子宫肌瘤剥离手术。
虽说宝宝平安降生,但赵秀玲的情况危在旦夕,立刻转往大医院ICU,苦苦撑了52天,最后还是多脏器衰竭,不幸离世。
好好的人进医院,最后人没了,丈夫韩琦悲痛欲绝,一定要讨一给妻子讨个说法,于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谁也没想到,鉴定之路一波三折。
第一次市级医学会鉴定,直接拍板: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责任。
韩琦完全无法接受,一条人命没了,结果医院什么责任都不用担,他坚持向上申请重新鉴定。
到了省级鉴定,风向大变,认定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也就是最高等级,医院有过失,但只承担轻微责任。
意思是主要还是产妇自身基础病太重,医院只是小问题。
韩琦依旧不服,继续申请国家级中华医学会鉴定。
这次结论再度改写,直接判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报告一条条列出医院多处漏洞:高危孕妇管理马虎,术前血压、心肺、低蛋白血症问题全都没处理到位,已经出现危险信号却没有重视;抢救流程有失误,病情危重还额外做肌瘤手术,加大创伤。
医院一连串操作失误,和产妇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当然也客观说明,产妇高龄多病,自身也存在风险。
韩琦本以为有了这份鉴定结果,就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没想到,卫健部门虽然对涉事3名医生分别做出停职7‑9个月的处罚结果。
但公安研判,达不到医疗事故罪标准,不予刑事立案。
韩琦坚决不认可,后续准备走法律程序维权。
此事曝光后,网友给出不同看法:
45岁超高龄产妇,合并血压高,妊娠糖尿病,重度子痫前期,子宫肌瘤,这种情况下还想生,本身就已把自身生死置之度外了,只想保住孩子。医院愿意接下该患者已是最大的医者之心了,家属却不依不饶持续进行市、省、国层层鉴定,让医者停职,后续索赔,真的有违死者初心。
市级专家考虑从本市医院的救治水平来说,诊疗无过错。省级专家从省顶级医院的救治能力出发。至于这个医学会是从国家级水平出发。这就是在为难基层医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对医务人员给予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
本案虽鉴定为医方主要责任,但未达到刑法335条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的刑事立案标准,但家属仍可凭鉴定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45岁本就是超高龄产妇,本身伴有重度子痫、糖尿病等高危并发症,身体耐受度远低于普通孕妇,生育风险本来就极大。
孕妇和家属也有责任,不能将责任全部全部推给医院,也会寒了医生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