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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也不能任性!”吉林白城,一民政局局长酒后不小心摔伤了,造成双跟骨骨折。后在

“有权也不能任性!”吉林白城,一民政局局长酒后不小心摔伤了,造成双跟骨骨折。后在一名下属的强烈建议下,安排副局长等人制作虚假工伤档案。局长被评定为6级伤残,套取优抚金43.7万余元。后检方指控局长贪污,可辩护人却坚称,局长是去加班的,回家路上摔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我那天是去加班处理骨灰盒丢失的事,回家路上摔伤的,怎么就成酒后摔伤了?”
 
法庭上,66岁的姜喜栋,曾经的民政局局长,如今坐在被告席上,面对的是贪污和受贿两项指控。
 
事情要从2005年12月说起。那个冬天,姜喜栋摔了一跤,双跟骨骨折。他自己是这么说的:那天晚上11点左右,他去烈士陵园处理骨灰盒丢失的事,回家上楼梯时不慎摔伤。但检察院调查后认定,他那天晚上其实是酒后摔伤的。
 
摔伤之后,民政局优抚科有个叫唐勇的科员,找到姜喜栋,提议给他办个工伤伤残认定。姜喜栋听了,觉得这事可行,就利用自己局长的身份,安排了当时的副局长许福文和唐勇等人,一起动手做了一套虚假的工伤档案材料。
 
这套材料做得挺像那么回事。从上到下,医院意见、区民政局意见、市民政局意见、省民政厅意见,一应俱全。区民政局那栏有副局长许福文的签字和“同意”字样,省里也有人签字说材料看过、属实。靠着这套材料,姜喜栋最后被评上了六级伤残。
 
从2009年1月一直到2025年8月,16年多的时间,他一共领了43.7万余元。
 
这事一直到2024年,才被翻出来。等到2025年11月,他的案子被移送到检察院。这时候姜喜栋已经退休五年了。
 
2026年8月31日到9月1日,案子在法院公开审理。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很明确:到底是谁让做的假材料?
 
检方认为,姜喜栋作为局长,亲自授意下属做了这些假材料,申请表上还有他的印章。证据摆在那儿,事情很清楚。
 
但姜喜栋不认这个账。他说唐勇提出建议后,他让唐勇去问自己的司机具体情况,之后就没再过问。那些申报材料,他是被留置之后才第一次见到。至于申请表上的印章,他说自己不知情。他还特意提到,唐勇当时已经是优抚科的实际负责人,另一个帮忙的女下属是安置科的,跟工伤申请根本不沾边——他要真想造假,也不会找她。
 
辩护律师也帮着他说话,认为姜喜栋加班回家途中受伤应该算因公致残。
 
需要注意的是,唐勇后来作证时说,就算姜喜栋那天晚上没喝酒,他去陵园处理完事情在回家路上摔伤,本身也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为什么不符合?
 
这是因为工伤认定的核心有“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姜喜栋当时已经从烈士陵园出来,正往自己家走,这段回家路不属于公务活动范围,途中发生的事故也就不算“因工受伤”。就算他真的是去加班处理公事,只要不是在岗位上履行职责时受的伤,就不能按工伤算。
 
这个法律上的硬杠杠,跟加没加班、喝没喝酒没有直接关系,也恰恰是唐勇那番话真正戳中的地方。
 
除了这个工伤造假的事,检方还指控姜喜栋受贿90万元。两罪并罚,控方要求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回头来看这件事,一个民政局局长,管的就是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这些事,最清楚伤残优抚金是给谁的、该怎么用。可偏偏在自己摔了一跤之后,动了歪心思,把国家的钱揣进了自己兜里。16年,43万多,一年一年地领,也不知道每次拿到钱的时候,心里有没有过不踏实。
 
只能说,权力是用来为群众办事的,不是给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这个道理,姜喜栋应该比谁都明白——他当了那么多年民政局长,经手过多少困难群众的申请,审批过多少笔救助款项。可惜明白归明白,做没做到是另一回事。
 
目前,案子还未宣判。但不管结果如何,这件事本身已经给很多人提了个醒:退休不是护身符,做过的事,时间总归会给个说法。

 
信源:
澎湃新闻2026-09-02 ——吉林省白城一民政局原局长被控贪污受贿案开庭,被指套取43万余元伤残优抚金
 
文|林初
编辑|南风意史